東莞中院出臺“十條意見” 破解知識產權“維權難”困境

昨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東莞中院”)近日出臺《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包含“十條意見”,從完善訴訟機制、強化審判職能和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出發,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積極打造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高地。

破解知識產權“維權難”困境

知識產權案件“賠償低”“舉證難”“週期長”……東莞中院提出,要發揮法院審判職能,破解知識產權“維權難”困境。通過顯著提高侵權違法成本,切實改善維權成本高、侵權代價低的現狀,有效遏制侵權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意見》指出,健全有利於侵權事實查明的證據審查機制,積極引導當事人舉證和充分運用證據披露規則,對權利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及時依申請出具調查令,必要時可以依申請調查取證。加大對妨礙事實查明行為的懲治力度,依法制裁毀損、隱匿和偽造證據、阻礙和抗拒保全等舉證妨礙行為。同時,創新送達機制,充分採取電子送達、集中送達、直接送達等送達方式,提高送達成功率,保障知識產權案件訴訟進程。

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如何完善訴訟機制,提升知識產權審判質效?東莞中院提出,要全面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審合一”,推動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定罪準則和量刑規範化,並依法嚴厲制裁涉及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疫物品以及食品、藥品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各類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意見》提出要著力構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探索“訴源治理”,提升司法救濟實效。發動各類調解主體參與調解,積極搭建和完善訴調對接平臺,形成多元解決機制;依託智慧法院建設平臺,積極運用“移動微法院”等開展遠程在線調解、網上庭審,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糾紛。同時,完善知識產權案件“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審判機制,推動案件繁簡分流,提高審判效率。

記者 付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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