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市监局持续加强药械安全监管

云邵阳客户端4月29日讯(通讯员 向慧敏)4月29日,大祥区市监局对辖区内某口腔诊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拒不改正,大祥区市监局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用械安全,4月17日,该局开展了药械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口腔诊所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场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三日内整改到位。4月23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该诊所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发现该诊所仍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天,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诊所立案调查。4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该诊所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局执法人员提醒,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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