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4月28日,固原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是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和发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决定》强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可以拓展的领域;鼓励检察机关建立跨行政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提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同时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案力度;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时的调查核实权及行使的具体方式和有关单位、个人配合调查的义务;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决定》出台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调研督导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切身利益,坚持以办案中心,推动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全力加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

按照《决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加大对涉及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以及其他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的协作协同协调,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机制,合力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法律执行到位,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公益诉讼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围绕《决定》对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提出的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紧扣“三个着力”重点,聚焦“完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秉持“求极致”精神,以“更加精准、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高质量检察监督,积极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探索完善跨行政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依法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力,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方法手段创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助推固原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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