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疫情防控口罩诈骗案件

府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疫情防控口罩诈骗案件

近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疫情防控口罩诈骗案件。经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汪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受害人郭某发布的购买口罩的动态信息后,通过淘宝网联系商家购买口罩,打算将口罩卖给郭某从中赚取差价,并先行在微信上通过转账收取了受害人郭某8010元货款,后因在淘宝网等商店中未能买到口罩,犯罪嫌疑人郭某又编造借口向受害人收取了1800元的运费。后由于犯罪嫌疑人汪某不想给受害人郭某退款以及部分钱款已被挥霍,遂不再联系受害人。受害人郭某得知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府谷县公安局于2020年4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汪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关键性证据。案件提请逮捕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按照从快从严查办的政策要求,加快审查案件材料,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综合衡量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力的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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