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域休渔,五一开始

我市所属海域2020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连云港海域休渔,五一开始

(网络配图)


此次休渔作业类型包含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几种作业类型兼作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休渔对象的,均纳入伏休范围。其伏休时间从最早休渔的作业开始至最迟结束休渔的作业为止。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执行。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确需在我市管辖海域活动的,须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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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休渔渔船原则上在船籍港所在地渔港内休渔,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经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并填写《异地休渔渔船申请表》,办理书面确认手续后,方可异地休渔,伏休期间由停泊港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纳入安全监管的乡镇渔船一律返回所属县、区进港休渔,严禁跨区域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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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伏休期间,我市联合执法队将不定期组织海上日常巡查、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区域联查,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苍梧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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