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现实中总有些人妄想通过自己的一番操作来逃避债务,但是在如铁的法律面前终究是徒劳的。
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罗城法院执行干警如何制服这些“老赖”的?
案情回顾
欠款不还 引发纠纷
2016年,南宁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绿某公司)与荔浦润某农业发展公司(以下称润某公司)签订《产品代理合同》,代理期间,润某公司一直拖欠货款759305元未支付,因此产生纠纷。
不履判决 强制执行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合同买卖纠纷案,并依法判决被告润某公司支付原告绿某公司货款759305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不服判决上诉,后经终审维持原判。但被告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原告向罗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告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经营生意,为便于案件执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罗城法院执行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隐瞒财产 依法拘留
2020年4月8日,罗城法院执行局接到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深入润某公司在罗城县乔善社区石政屯经营的果园现场展开实地调察,并向被执行人润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送达执行文书。
但是韦某却称此果园已经转让给何某,并拿出一份转让协议,意图隐瞒财产,在执行干警多次劝告下仍然拒不配合。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干警于4月22日将韦某移送公安机关拘留15天。
深入调查 案中有案
5月8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乔善社区石政屯。经过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告后,韦某终于如实交代了其公司尚有100亩果地的实情。
然而,在深入了解后,干警发现其果园还拖欠了场地租金和工人工资等费用108134.4元。
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执行干警通过与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了变卖果园水果及网拍果园,以所得收益优先支付场地租金和工人工资,剩余部分再作为赔偿金的解决方案。
双案执结 皆大欢喜
经过干警们大量细致繁琐的工作,最终变卖水果得款11.39万元,拍卖果园得款84万元。
为一次性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尽快让农民工领到自己出租土地的租金和在果园劳务的工资,近日执行干警又一次来到乔善社区石政屯的果园,给15位农民工发放租金和工资。
在工资执行款发放的现场,农民工们的阵阵热烈掌声,表达了他们对法院执行干警的诚挚衷心的感谢,看到农民工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干警们也颇感欣慰。
而收到执行款后的执行申请人侯某也眼含热泪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至此历时近四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执行不易
每个执结的案件浸透着
执行干警们的心血和汗水
正是有了他们这些“无名英雄”
执行案件才得以一个又一个地执结
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他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