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粉絲到對手 何小鵬攜中國最好自動駕駛轎車直面特斯拉競爭

金木

2014年,萌生造車想法的何小鵬給自己的偶像馬斯克發了封郵件,不過那時候的馬斯克正頭疼特斯拉的持續鉅虧,估計沒顧上回。

也就在那一年,馬斯克開放了特斯拉全部技術專利,善於模仿的中國互聯網企業家們亢奮了,賈躍亭創辦樂視汽車、李斌成立蔚來、沈暉創辦威馬。當然也包括將移動瀏覽器UC賣了個天價的何小鵬,只不過何小鵬先是做投資人,後來乾脆從阿里辭職專注造汽車。

何小鵬造車是認真的,也是充滿敬畏感的。從投資到小鵬汽車第一款1.0版本汽車2017年10月下線,小鵬汽車用了三年時間,但何小鵬並沒有讓這款車匆忙上市,為此小鵬汽車錯過了新能源汽車黃金補貼時期。

整整一年時間,何小鵬都在想第一款車如何改進的更好,先是2018年年初汽車版本由1.0版升級為2.0版本並命名為G3,2018年12月小鵬汽車才宣佈G3正式上市,並同期啟動交付。

對於G3,何小鵬滿意嗎?筆者認為,他不會滿意,至少據筆者所知G3前期研發過程是由夏珩、何濤定的,何小鵬彼時的角色只是投資人,不好過多幹預。這也成為互聯網行業最優秀的產品經理之一——何小鵬一大遺憾,因為G3的智能車機不足以與特斯拉“正面剛”。

2020年4月27日,何小鵬帶著他一手鍛造的首款轎車P7宣佈上市,這是國內造車新勢力第一次直面特斯拉的競爭(特斯拉最便宜的Model3長續航後輪驅動車也是款轎車),價格相似硬件配備卻不一樣。

從粉絲到對手 何小鵬攜中國最好自動駕駛轎車直面特斯拉競爭

但何小鵬並不願意P7僅以性價比硬抗特斯拉Model3,他要在馬斯克最擅長的、最得意的自動駕駛技術上與其一較長短。

這個曾經在香港置辦遊艇、過著閒雲野鶴般生活的互聯網新貴何小鵬,再次創業歷經造車“九九八十一難”後,他能修成正果嗎?

P7承載著何小鵬的自信

何小鵬4月22日發了條微博,“小鵬P7的XPILOT3.0自動輔助駕駛系統,真的挺興奮,不少想法終於可以落地。”

對於小鵬P7搭載的自動駕駛技術實力,何小鵬自信心爆棚:“今天順便搜索了國內多個已宣佈量產和交付L3級別自動輔助駕駛的幾個車型情況,想借鑑思考我們之後需要優化和前進的道路,沒想到完全沒有找到相關的真實用戶試駕評測,或者和XPILOT的對比或其他使用數據。”

何小鵬口中的“量產和交付L3級別自動輔助駕駛的幾個車型”想必是包括特斯拉3長續航後輪驅動車的。之前小鵬汽車創始人何小鵬就曾說過,小鵬P7到了徹底碾壓Model3的時候。

何小鵬的自信從哪來?小鵬P7XPILOT3.0自動輔助駕駛系統是國內首個搭載英偉達Xavier計算平臺的自動駕駛量產方案,該計算平臺可實現每秒30萬億次運算,是目前主流採用的EyeQ4平臺算力的12倍,能效是上一代架構的15倍,算力僅次於特斯拉完全自動駕駛(FSD)。

在其他自動駕駛的硬件架構方面,小鵬P7擁有12個超聲波雷達,5個高精度毫米波雷達,13個自動駕駛攝像頭,1個車內駕駛員監測攝像頭、高精度地圖。可以說,小鵬P7在自動駕駛系統的硬件配備上絲毫不輸於特斯拉。

如果算上小鵬P7在中國本土作戰,XPILOT3.0為國內用戶提供適合中國道路場景的自動駕駛解決方案,遠比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更懂中國人和中國環境。“地頭蛇”是有戰勝“強龍”本錢的。

特斯拉把小鵬汽車當對手嗎?

在汽車本身的工程製造方面,何小鵬比馬斯克更謙虛、更願意向傳統車企學習,畢竟找傳統車企代工這麼長時間,小鵬P7應該不會犯Model3後排空間小、內飾做工粗糙的毛病。

何小鵬在4月27日的P7上市發佈會上說:“P7憑藉標準的中大型轎跑身材及性感顏值,NEDC綜合續航里程最高706km的超長續航,百公里加速4.3s,百公里剎車距離<35m的頂級操控性能等,在續航里程、充電效率、操控性能等,在傳統純電轎跑領域越級對標百萬級豪華轎跑,並通過頂級的NVH表現、丹拿Dynaudio劇院級音響系統的搭載打造車內的至美聲場。”

如果按照他所說的,小鵬P7在車內空間、內飾佈局、續航里程等方面是全面超越特斯拉Model3。至於外觀,那就見仁見智的。

對於特斯拉是否將小鵬P7視作競爭對手呢?筆者認為,特斯拉並沒有認真對待小鵬P7的上市,明明可以通過調低Model3定價獲取中國新能源汽車補貼,它卻反其道而行,還分別上漲了Model3的零售價,進一步拉大與小鵬P7綜合補貼後零售價格22.99-34.99萬元之間的差距。

可要說馬斯克不警惕造車新勢力小弟何小鵬的動作,就沒辦法解釋4月13日,特斯拉向美國法院提交的報告,稱發現小鵬汽車工程師曹光植(特斯拉前計算機視覺科學家)的證詞與調查結果不一致,故而提出擴大調查,並要求小鵬提供2018年11月至今自動駕駛系統完整源代碼數據庫,同時提供公司創始人何小鵬等多名員工的硬盤數據等信息。

要知道,小鵬在過去一年來主動提供了曹光植工作電腦的電子備份,也允許特斯拉在法院保護令下,接觸起訴之日前公司的源代碼存儲庫以進行取證。

(編輯 上官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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