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中公教育:省考與國考的區別有哪些?分別需要哪些報考條件?

公務員省考需要什麼條件?

公務員省考需要的條件也基本固定: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截至報名首日),當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截至報名首日);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報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和法檢系統部分職位的,需具備規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檢察官、法警的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十)項目生報考必須是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以上十項為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除此之外,不同職位還對考生的身體條件、年齡限制、政治面貌、所學專業等有限制。報考者需要根據自身條件和所學專業從職位表中選擇完全符合要求的職位報名參加。

注意事項:

一定要看清楚公告說明,有的只招本省生源或畢業生的。

一定要看清職位表的專業及其他要求說明。

考試報名時可多分析下在你可以參考的幾個職位裡選擇最優的職位,以減少競爭。

考國考需要什麼條件?(參考2018國考公告內容)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間出生),2018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6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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