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詳情)

為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1.永州市質安監站幹部職工收受紅包禮金問題。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永州市質安監站有27名幹部職工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涉及中心城區32個項目,總金額6.07萬元,違紀人員佔該站總人數42%。市住建局黨組成員石先波作為分管市質安監站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要求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市質安監站黨支部書記、站長鄧新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違紀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予以退繳。

2.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公款購買、使用菸酒問題。2016年至2018年,常德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在公務接待中用公款購買、使用菸酒,並以辦公用品、印刷費等名目報銷菸酒費用6.13萬元。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易惠權,副支隊長、工會主席潘文輝和裝備行政科科長鬍斌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張家界市民政局組織退休幹部變相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8月,張家界市民政局與當地某旅行社簽訂退休老幹部“外出學習考察”合同,並支付了36人的考察費共計10.8萬元。2018年2月至12月,30名退休幹部職工先後使用了該筆費用,其中24人用於外出旅遊,6人用於個人或家庭支出。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登勝和時任人事科科長楊松柏2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益陽市供銷合作社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問題。2018年12月,益陽市供銷合作社超標準購買一臺售價21.89萬元的公務用車,並將超標準的3.89萬元費用以車輛配置費名義虛列開支予以報銷。市供銷合作社黨組書記、主任吳光榮受到誡勉處理;時任市供銷合作社副主任段正福和辦公室主任鍾建華2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邵陽市農業技術管理處違規舉辦單位十週年慶典活動問題。2017年8月,邵陽市農業技術管理處在未經批准情況下,由黨總支書記、處長費愛群召集開會決定舉辦該處成立十週年慶典活動,並違規使用公款在單位食堂集體聚餐,印製發放紀念冊。費愛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湖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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