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试题,考试舞弊...这几名男子胆子太大活该被抓!

非法提供试题,考试舞弊...这几名男子胆子太大活该被抓!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其中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罪名,这是我国首次将考试作弊相关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形成了完整的惩治考试作弊的刑罚体系。

近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远赴千里

辗转浙江兰溪、武汉和仙桃等地

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成功侦破一起

非法提供试题、答案案

非法提供试题,考试舞弊...这几名男子胆子太大活该被抓!

➡2019年10月27日,当日正值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接到省公安厅下发的公安部助考案件线索指令,网上有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的行为。经初步梳理分析后,东宝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10月27日下午,专班民警在漳河新区将成人高考考生杨某抓获。

据杨某供述,2019年10月26日—10月27日,其参加湖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10月26日中午,杨某在“成人高考”百度贴吧内扫码加入一个“专升本”微信群。10月27日上午的考试中,杨某利用私藏的手机将《高等数学》试卷(一)的试题拍照发布至“专升本”微信群内,后该微信群群主将试题答案发布到群内,杨某照抄了答案。

随后,专案组民警围绕考试试题答案的来源、群主开展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考试后就解散了微信群,给侦查工作增添了工作量。经过一系列的缜密侦查,专班民警远赴千里赶至浙江省兰溪市,对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周某(两人已被浙江警方另案处理)连夜展开审讯。

据查,2019年10月,时任山东省某学院老师的于某为扩大其招生渠道,给自己已毕业的学生、犯罪嫌疑人周某打电话,指使周某建微信群,以便从考生手里获取2019年成人高考试题。2019年10月26日,周某建立“专升本”微信群,荆门考生杨某等多名考生通过扫码进群,并在微信群发布试卷、接收答案。10月27日上午的考试尚未结束,于某又指使周某解散微信群并删除聊天记录。

据了解,周某建群第一天,该微信群入群人数多达70余人。到考试时,该微信群人数达到130余人,均为想获得答案的考生和为他人考试作弊的不法分子。

➡2019年11月6日,专班民警顺藤摸瓜,在仙桃市抓获涉嫌非法提供试题的考生童某,以及涉嫌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的某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人员肖某

经讯问,2名犯罪嫌疑人对实施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非法提供试题,考试舞弊...这几名男子胆子太大活该被抓!

据了解,目前省教育考试院已取消了杨某、童某在此次成人高考期间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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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至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警方提醒

考试作弊不仅仅体现的是道德问题,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国内各类从业资格考试等“国考”级的考试均有严密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各种防作弊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得考场考试制度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市面上扬言能获取“真题”“答案”的行为,全都是骗局,目的就是为了骗财。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网上的各种蛊惑,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遵纪守法底线,严于律己,凭自己的实力参考,自觉远离考试作弊,切莫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东宝公安 通讯员:闫春阳

编辑:琳达

审核:何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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