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知天命之年,跟自己的伴侶已經是相看兩厭,怎麼辦?

逸然我心


既已到知天命之年,就該知天命,明白天命難違。結為夫妻,乃是深厚緣分使然,累世因果,天意使然。

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這是道義與良知的要求,也是一個人的擔當與情義之所在。

另外,夫妻相伴幾十載,相看兩厭絕不是剛剛發生的事。既然年輕力壯之時都沒分手,將就湊合,剋制隱忍,現在,半生已過,夕陽黃昏,還折騰什麼?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實在勢如水火,彼此厭惡之至再也無法忍耐對方,甚至對彼此的人格都有深深的懷疑與鄙視,那麼,若孩子已成年,不用再害怕傷害年幼兒女而勉強維持同床異夢貌合神離的婚姻,可以考慮離婚。因為,犧牲一生在毫無價值的人身上,的確不值得。兩害相權取其一,兩個人的喧鬧與寂寞,不如一個人的孤獨與安靜。


名門書院之真如


人到知天命之年,跟自己的伴侶已經是相看兩厭,怎麼辦?

只能涼辦,難不成這個年齡你還想離婚麼?

01

前幾天我去超市買水果,旁邊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也在買,她孩子問她爸爸會不會回去,她沒好氣地說:“管他回不回來”等數落她老公的話,我聽著很想笑,扭過頭看了她一眼,然後她就向我吐槽她老公整天說話難聽,像欠他什麼似的,不是因為孩子,一刻都不想和他待在一起等等。後來我在辦公室裡說起這事,幾個女同事都說:“原來都是同款老公,平時真不盼著老公在家,寧願一個人帶著孩子累一點。”

所以說,三四十年紀的婚姻還是兩看兩相厭呢,別說五十歲了。結婚久了都是這樣,愛情早已沒有,蛻變成親情,這時候你還指望他對你含情脈脈,可能嗎?

02

你已經50歲了,如果你不想持續這種兩看兩相厭選擇離婚,離婚後再換一個人就一定比這個和你過了大半輩子的男人強嗎?真的不一定。如果後悔了,再回頭可就難了。

當然如果你自認為自己有足夠資本的話,也可以選擇擯棄這種低質量的婚姻,選擇高質量的單身或是尋覓人生的第二春。但這對於一般人來說,真的是有點冒險,除非你特別優秀,或者有雄厚的財力傍身,不想將就。

總結:

其實,大多數人的人生都是一地雞毛,大多數的婚姻做不到理想中的美好,所以,雖然兩看兩相厭,還是奉勸你善待自己的另一半,當你試著溫柔對他的時候,他也會溫柔對你。同時珍惜你的擁有,你的婚姻。你會發現,其實,你的婚姻也沒預想的那般差。


一樹一樹的花開


五十了,孩子也大了。過去不懂愛情,現在懂了沒?如果,你到現在還不懂得話,你再找誰都一樣的結局。如果你現在懂了,那麼幫你分析一下:

1.你認可大多數人,其實和你一樣並不懂愛情為何物嗎?

2.如果你不認可的話,那麼你其實還沒有真的懂。愛情每個人看它是不一樣的,你認為愛情是這樣,他認為愛情是那樣的。

3.如果你認可的話,你再走出去找愛情,那就是昏頭了。

4.這個伴侶好歹和你有了孩子,也共同生活了十幾,二十年。

5.你看他身上的缺點,能判死罪不?如果能,那啥也不說了,離婚吧。能判重罪不?該閹割的那種。如果是,你容不下,那就離吧。

如果,都夠不上,只是因為沒有愛情。那麼,重新開始吧,你們都沒有愛情過就已經親情了。親情還沒進入正章,就已經三觀不合了。

現在,你也別指望有什麼親情了,父母子女都是朋友。誰跟你有親情?五十了,女人的青春結束了。湊合過吧,好歹你們熬到現在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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