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為進一步規範轄區非機動車通行秩序,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5月10日起,福州交警部門將加強路面管控,對無牌和失效號牌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等違法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罰,並依法扣留車輛。
整治區域:城區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主要橋樑實現全城覆蓋
整治時間:早晚高峰期、日常平峰期
整治內容: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未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違反規定載人、違法駛入機動車快車道、加裝遮陽傘、逆向行駛、無牌和失效號牌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泉州
一盔一帶:
“一盔”是指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開玩笑,也是對他人安全的不負責。
“一帶”是指安全帶。汽車安全帶又可以稱之為座椅安全帶,是乘員約束裝置的一種。汽車安全帶是有效的安全裝置,在車輛的裝備中很多國家是強制裝備安全帶的。從交通事故的情況來看,未系安全帶的比規範使用安全帶死亡率高約6倍。
為提高頭盔和安全帶的使用率,增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汽車駕乘人員的安全防護水平,四月份以來,泉州交警支隊積極組織開展“一盔一帶”專項整治宣傳行動。
違法曝光臺
01未系安全帶
閩D 666DK
閩C PF066
閩C P3001
閩C A1781
閩C 2332A
閩C 153CS
未戴安全頭盔
01車牌:閩C15H46
駕駛人:溫&東
時間:2020年4月10日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02車牌:閩C9CN89
駕駛人:鄭&安
時間:2020年4月10日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03車牌:閩C813AE
駕駛人:楊&麗
時間:2020年4月10日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04車牌:閩C9TR59
駕駛人:蘭&良
時間:2020年4月11日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05車牌:閩C392AB
駕駛人:潘&忠
時間:2020年4月11日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福建交警提醒:為了安全,請佩戴安全頭盔,為了安全,請繫好安全帶。“一盔一帶” 安全常在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才是預防事故的根本。生命只有一次,請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