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意識,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和傷亡人數,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和諧穩定,江門交警結合“五一”假期“五個專項行動”,近日組織開展了“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行動中,交警部門根據我市摩托車存量大、使用率高的特點,重點對摩托車、電動車交通秩序進行整治。
什麼是“一盔一帶”?
1 “一盔”
“一盔”是指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開玩笑,也是對他人安全的不負責。
2 “一帶”
“一帶”是指安全帶。汽車安全帶又可以稱之為座椅安全帶,是乘員約束裝置的一種。從交通事故的情況來看,未系安全帶的比規範使用安全帶死亡率高約6倍。
全市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蓬江
江海
新會
台山
開平
恩平
鶴山
相關法律法規
一、安全頭盔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第90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3條、第59條第29項,駕駛證記2分,罰款200元。
二、安全帶
▶在城市快速路上、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第90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1條、第59條第11項,駕駛證記2分,罰款20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第90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1條、第59條第11項,
罰款200元。▶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第90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1條、第59條第11項,罰款200元。
接下來,江門交警將持續開展夜查統一行動、公路整治行動、整治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專項行動、整治“百噸王”超載貨車專項行動、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動等五個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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