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日前

太和63歲村民孫某種植227株罌粟

被行政拘留十日

太和縣公安局蔡廟派出所近日帶隊進行禁毒踏查行至轄區王腿村時,發現村民孫某(女,63歲)家門口花叢的月季花旁種植了幾株罌粟。民警立即通知在外的孫某趕回家中,打開院門接受檢查,然而孫某極不配合工作,民警向孫某宣講政策,孫某最後終於打開院門。

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孫某打開院門後,民警發現在其家院內雞籠後和菜園內藏種了不少罌粟。就在這時,孫某情緒激動上前將幾株罌粟拔掉,希望警方不要追究她的責任,並辯稱其是因為胃疼才種植的。民警再次向孫某宣講法律政策,要求其冷靜配合工作。

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經統計,在孫某家共發現罌粟原植物227株。隨後,民警依法傳喚孫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孫某對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孫某已被太和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緊急提醒!阜陽又有一名女子被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免除處罰。

罌粟作為毒品原植物

一棵都不能種植

否則將依法處理

如在日常生活當中發現種植罌粟行為

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綜合:太和平安1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