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 醉駕男子遇交警 心慌撞上隔離欄

近日,三原法院審結了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三原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 醉駕男子遇交警  心慌撞上隔離欄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1月19日,被告人李某某酒後駕駛小型客車沿三原縣大慶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白家巷路口時,見前方有民警查酒駕慌忙倒車時,將道路中央的隔離護欄撞倒。經鑑定,被告人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1.14mg/100ml。另查,被告人李某某於2019年11月21日已賠付道路隔離欄損失共計11233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在發現民警後故意倒車欲逃離現場,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依法可從重處罰。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賠償其造成的損失,量刑時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均為化名)

作者:三原法院 張瑩 唐香

責編:陝西法制網 李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