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

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要求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質量監管。

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質量標準或國外質量標準。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

自4月26日起,產品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書面聲明,承諾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和安全要求,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生產企業清單驗放。

本文源自金融界網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