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城法院:從投訴到致謝的轉變


譙城法院:從投訴到致謝的轉變

4月17日,申請人張某將一面錦旗送到譙城法院,感謝執行幹警幫其要回百萬元購房款。而在兩天前,申請人還曾情緒激動地投訴過執行幹警。

張某與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因該公司未能如期交房產生糾紛,雙方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委員會裁決解除雙方買賣合同,該公司退還購房款1185505元並支付違約金。因該公司逾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於4月14日被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第2天,執行幹警就收到申請人投訴。執行幹警一邊安撫申請人,告知其執行進展,一邊繼續按流程指引對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第3天在執行幹警主持下,當事人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和解,申請人自願放棄違約金,百萬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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