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房東看我們生意好故意刁難我們,三番兩次說不租了,什麼原因?該怎麼辦?

涵穎789


前兩天我的朋友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不過我朋友是房東,房子租出去有一年多了,生意也是非常好。疫情期間租客要求我朋友免房租,我朋友給免了一個月。這次疫情恢復了,租客又要求再免兩個月,我朋友就不幹了。租客就說自己不租了,說自己生意好,在哪裡租都是租,生意照樣好。

為什麼我要說這個例子,實際上我是覺得不管是房東還是租客,都有佔便宜的心態。覺得自己佔優勢,就開始要價。我朋友的這個租客就是覺得疫情期間房子不好租,所以敢這樣要挾我朋友。我朋友問我怎麼辦,我就告訴他,不要慣著,不租就不租。

一、籤合同的時候要注意

租客租房子,一定要提前約定好租期,租期儘量要長,不要一年一年的籤,就算你生意不好,最後準備轉租,最多也就浪費兩個月的押金。但是如果你生意做的很好,那到期了後,房東十有八九會加租,或者轉租。所以,租房子不要怕租期籤長了。

其次是違約賠償一定要約定好,比如租客違約了,一般是收取兩個月的押金。但是如果房東違約了,同樣可以要求賠償裝修附加兩個月的租金。

最後是轉讓的問題,如果你是帶裝修的,你可以要求轉讓的時候,自己收取轉讓費。現在有部分很多房東很沒有道德,快到期的時候,不讓房客轉租,等到到期就收回,然後自己收取“喝茶費”。所以,這一塊也要約定好。

二、做好下一步的打算

如果你之前跟房東簽訂的合同快到期了,房東強行要收回的話,你這邊就要提前準備好,不要寄希望於跟房東協商,這樣的房東一般喂不飽的。

提前找一個店面,最好就在目前這一塊區域,然後把裝修都做好,店子裡面提前貼好通知,讓客人以後去新店子。等到還有一個月的時候,就搬過去,這邊的店面就空在那裡,讓想租的人無法瞭解真實情況,房東的價格也就不好談了。既然大家都已經鬧到這一步,就不要抱有僥倖希望。提前準備好,並且讓房東吃點苦頭,這就是我的建議。但是下一次租房子的時候,就一定要汲取教訓了。


小漁的創業信條


一個朋友租了個店鋪開了個生鮮百貨綜合超市,因為這個店鋪處於城鄉結合部處,位置也並不看好,所以當時的租金不高,合同裡也不敢將租期訂得大長,但是租賃合同上還是寫明瞭,等租賃期到期後可以在不漲租金的前提下優先續租的。

可是意想不到的是,朋友把這個超市開起並通過用心的經營後,生意卻出奇的好,於是店鋪房東在租期還未到期之前就頻頻放話說不租了,自己要搞,這樣,店鋪房東的這種故意刁難,就給朋友產生了很大的壓力,因為:超市投資較大,生意剛有起色,成本都還沒收回,店鋪就要被房東收回,不但要讓自己前期付出的心血白費,如不容易經營起來的事業中斷,還會讓自己投入的資金虧損。……

不過,最後他還是在我的建議下,動用了一切的人脈關係,找了個在當地有一定名望和勢力的人出面協商調停,最後以加上一倍租金的代價,還只給他續租了幾年的租期,他說過了這幾年的租期後,他也不想租了,因為過了租期後又要漲房租,如果再漲租金的話,既使生意再好也無利可圖了。

所以我認為:1,店鋪房東現在看到你們的生意好就故意刁難你們說不租的原因也只有兩個:一是自己想搞,或者想讓自己的直屬親戚搞;二是要漲租金,而且漲幅會很大。

2,至於此時該怎麼辦?也可以效仿我朋友的作法:找一個在當地有一定名望和勢力的人做一箇中間調停,以加上可以讓自己接受範圍內租金的代價再訂一個續租幾年的合同。

3,因為此時的你,確實也沒有別的好辦法;因為此時的店鋪房東就是看準了你這個正好處於進退兩難的“雞肋”時刻!


知足常樂1284922


看到您這個問題,先說說我朋友的一段經歷吧,一個經營良好的餐飲店,是如何被房東給擠走的!



我朋友其實在商業方面還是有自己的眼光,他很清楚在什麼地方,該做什麼樣的生意,5年前的時候,在我們這裡一個臨著的學校和醫院的路口,開了一家連鎖的山西面館。

當時接手了一家店鋪,上下兩層,年租金8萬,雖然在那個時候租金不算低,但這種經營模式正好切合周邊的消費群體需要,很快生意就做的風生水起。

可在他生意蒸蒸日上的時候,房東也敏銳地感覺到了這一點,感覺到了我的朋友對他這個店面的依賴,隨著生意的興旺也在日漸加強。

於是第2年房租漲了,第3年又漲了,直到第4年,由原來的8萬漲到年租金24萬,我朋友一看就這樣下去,基本就是在給這“精打細算”的房東打工了。

包括他原本做的是加盟店,支出和日常人員開銷等都不少,所以他這個店漸漸成了表面生意興隆,可真正的打工者是他這個老闆的情況。

之後我這哥們兒說,該到轉變的時候了,在第4年開始的時候,針對一些老顧客,有目地的建立社群,建立更緊密的關係。以這個店鋪為基礎,建立起自己的網絡群體。

同時也在周邊範圍內找價格比較合理的店,在第四年下旬,把這個店轉讓了出去,他來了個“合理避禍”,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搞自己的經營,很快又是生意興隆。

我的朋友遇到的就是俗稱的那種“吸血式”或“地主式”的房東,在這房東的眼裡,他的處於繁華路段的店面,是利益最大化的工具,那些租戶所掙的錢,他都理所當然地該得一部分,他們掙得多,我該得的也多。

這個我們也不必去探討對與錯,只是一些人的做事風格問題,反正人家也不犯法,地方是人家的嗎?人家有權利制定自己這一畝三分地的規則。

但作為租戶來說,遇到這樣的房東,最好是在儘量止損的情況下,敬而遠之,否則你對他店面的依賴性越高,他就是你發展路上越大的絆腳石。

至於怎麼脫身?像我朋友的這種未雨綢繆,利用網絡優勢先把客戶群組織起來,做到人走顧客也跟著走,新店開業時就有一個好的基礎,這倒是一個可以借鑑的辦法。


總之租賃也是一種商業合作,遇到有合作精神和公平精神的房東,大家就能長期的合作下去,甚至能成為長久的朋友,而遇到利益當先,不留情面的房東,最好是早早斷了這份緣!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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