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民俗——上燈節

“上燈節”始於漢朝,曾在兩廣非常流行,現廣西東部及廣東部分地區還在延續,尤以廣西岑溪的“上燈”最為隆重

上燈即是無論誰家生了男孩,都要在最近的正月初十到正月十六日在祠堂或其他祭祖場所掛上花燈,初十日請親戚朋友吃飯喝酒,稱上燈酒。

上燈節由來,因粵語中的“上”是“掛起”的意思,“燈”又通“丁”,為延續香火之意。故生男為添丁,諧音為“添燈”,俗稱“上燈”。上燈相當於告知他人或祖宗自己家已添丁,延續香火,添丁發財。

“上燈”又叫狀元燈,中國在清朝以前只有男兒才可以考取功名,中狀元,所以千百年來,男孩出生後的第二年正月初十,家裡人就要為其舉行“上燈”儀式,祈禱小孩一生幸福,考個功名光宗耀祖。若是在正月初十前出生未滿月的男孩,要到下一年的正月初十才可以掛燈,這叫“上老燈”。

“上燈”為期六日,分“上燈”,“暖燈”,“落燈”三個部分。

正月初十零時開始“上燈”,從自己家開始放炮竹一直放到社或廟裡,用豬雞肉祭拜之後將寫上男孩姓名的花燈懸於燈棚。上燈人家一般都會買三盞燈,分別掛於社或廟,祠堂和正屋廳堂,每盞燈裡包兩顆卵石,表示後繼有人,可以傳宗接代。

花燈一般用彩紙和竹條手工製成,六角或八角的燈籠,裡面掛盞油燈。

“暖燈”是初十至十六,主人家早晚要燈上香添油,一則保證花燈日夜不熄,二則表示添丁祝酒,香火不斷之意。一直保持到正月十六。若中途有燈熄滅,則預示這男孩將來會有禍災,所以家長會在這六天裡早晚虔誠地添加燈油以保證油燈長明不熄,祈禱神靈社公和祖宗保佑這男孩聰明伶俐,健康成長。

“落燈”是正月十六日早上。家長殺雞俸神之後,把初十那天掛在社或廟的燈捧回家,妥善安放好,這“上燈”就算完滿佳束。

“上燈”充分體現了父母和家人孩子的愛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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