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双调解”模式合力化解执行信访纠纷

近日,元宝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执行一庭联动化解了一起执行信访案件,申请人李某连声向法官道谢:“真没想到,厂子都没了,我的执行款还能要回来。”

申请人李某为保存水果,与丹东市元宝区某冷饮厂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冷藏设备,但由于冷饮厂停电造成李某的水果全部腐烂,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冷饮厂赔偿其损失。 2020年6月20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冷饮厂赔偿其6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冷饮厂却声称经营不善,已经无法履行调解协议。对此,李某多次上访,双方矛盾激化。

院纪检组长董秋安了解案情后,主动和执行齐法官来到冷饮厂实地察看,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冷饮厂负责人陈某已经退休,冷饮厂处于停业状态,而陈某工资也因为其他案件被分期执行,确实存在履行困难。董组长和齐法官了解到陈某父亲是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经反复释法说理,最终陈某和其父亲同意从其父亲工资里分六期偿还6000元债务,最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对元宝法院纪检组和执行庭联动化解矛盾的做法连声称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