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運動員是否應該無條件接受興奮劑檢測呢?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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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運動員無條件接受興奮劑檢測是法律規定的義務與責任!

《反興奮劑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目的是防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保護體育運動參加者的身心健康,維護體育競賽的公平競爭。於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398號公佈,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共計6章47條。 《反興奮劑條例》主要由總則、興奮劑管理、反興奮劑義務、興奮劑檢查與檢測、法律責任及附錄等部分組成。它是國務院針對我國運動員日益嚴重的興奮劑濫用現象以及興奮劑藥源、流通、管理等存在的混亂和弊病而制定的權威性法規。

《反興奮劑條例》第四章 興奮劑檢查與檢測

第三十一條 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興奮劑檢查規則和興奮劑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興奮劑檢查計劃,決定對全國性體育競賽的參賽運動員實施賽內興奮劑檢查;並可以決定對省級體育競賽的參賽運動員實施賽內興奮劑檢查。  其他體育競賽需要進行賽內興奮劑檢查的,由競賽組織者決定。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興奮劑檢查計劃,決定對在全國性體育社會團體註冊的運動員實施賽外興奮劑檢查。  

第三十四條 興奮劑檢查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檢查人員)應當按照興奮劑檢查規則實施興奮劑檢查。  

第三十五條 實施興奮劑檢查,應當有2名以上檢查人員參加。檢查人員履行興奮劑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興奮劑檢查證件;向運動員採集受檢樣本時,還應當出示按照興奮劑檢查規則簽發的一次性興奮劑檢查授權書。檢查人員履行興奮劑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體育訓練場所、體育競賽場所和運動員駐地。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對檢查人員履行興奮劑檢查職責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三十六條 受檢樣本由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確定的符合興奮劑檢測條件的檢測機構檢測。  興奮劑檢測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興奮劑檢查規則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對受檢樣本進行檢測。

一、興奮劑檢查的分類

興奮劑檢測一般分為賽內檢測和賽外檢測。顧名思義,賽內檢測就是針對某個比賽,也可以是賽前,也可以是賽後,因此觀眾經常會發現,領完獎的運動員遲遲未能露面,他們有時候就是在接受興奮劑檢測,因為獲獎選手是檢測的重點對象。

賽外檢測,也被稱作“飛行藥檢”,通俗來說就是非比賽期間,不管是節假日還是平日普通的訓練,不管是豔陽高照還是颳風下雨,檢測官都有可能出現在運動員面前,隨時隨地進行檢測,運動員有責任、有義務配合檢測,兩次漏檢就按照興奮劑陽性禁賽處理。

不管是賽內還是賽外檢測,都是事先無通知的,對於運動員來說,他們要隨時隨地上報行程、住址,不管在做什麼,都要隨時準備接受檢測。傅園慧曾在國內錄製真人秀節目時接到飛行藥檢的通知,她不得不立刻趕回家中接受檢查。

運動員要時刻上報行蹤,隨時隨地進行檢測,因此隱私對於他們來說形同虛設,在運動員眼中,檢測官是最“掃興”的人,也有人把檢測官形象的比喻成“貓”,運動員是“鼠”,藥檢則是一次頗有意思的“貓鼠遊戲”。

一般來說,只要是註冊的運動員,反興奮劑機構有權隨時對其進行檢測,舉重、田徑、游泳、水上等項目一直以來都是反興奮劑機構重點抽查的對象,而成績突出的選手被抽查的頻率更多。



這個是規矩,任何行業都有規矩,檢測不光為自己負責也對行業,觀眾,關心你的人負責,檢測就是要公平。所以沒有避諱,若不檢測反倒是不自信了,只有憑實力贏來的比賽才值得人們尊重!您說是不?所以運動員必須全部接受檢測,沒有餘地


五常那旮瘩


應該無條件接受檢測,首先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對自己,國家,人民作出表率,就算拿不到很好的成績,只要盡力了我相信大家也會理解,首先自己的態度要明確,沒有任何隱瞞,其次是國家應該對運動員的福利保障,檢驗監督,,對運動員不光是名次,更要注重他的人品,德行的培養,是對他自己負責,更是對國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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