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城區一物業公司被罰!竟是因為…

4月28日,城管部門依法責令城區天鵝山莊物業公司對小區內被過度修剪的50多棵樹木採取補救措施

並處以2000元罰款。

荊門城區一物業公司被罰!竟是因為…


4月15日上午,荊門城區東寶區城管執法大隊接到市民投訴稱,天鵝山莊人行道樹木被小區物業擅自過度修剪。接訴後,執法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調查。現場發現,天鵝山莊小區9至21棟人行道兩側52株樹木被過度修剪,被過度修剪的樹木是樟樹,其中都是高度為15米,地徑20-25釐米的樟樹。執法人員立即聯繫天鵝山莊物業管理項目相關負責人到現場瞭解情況。該負責人稱,考慮到小區內的樟樹樹枝過大,容易折斷,去年就曾發生過類似的事件,應小區業委會要求才對人行道兩側的樹木進行修剪。執法人員現場向該負責人宣講了相關政策法規,責成物業公司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根據《湖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有關條款對該物業公司處以2000元的罰款處罰。

荊門城區一物業公司被罰!竟是因為…


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凡小區確需對綠化進行大面積修剪的首先物業單位要將修剪方案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並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然後到轄區行政審批局遞交修剪方案申請,區行政審批局將申請要求轉交轄區城管部門;執法人員到現場核實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剪建議,同意後方可實施。


【法規鏈接】


《湖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20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區內的樹木。因建設或其他特殊需要砍伐樹木的,必須經負責城市綠化管理的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第22條第三款:“違反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之一的,責令改正或採取補救措施,並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

來源:荊門城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