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会签发布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或举报,推动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怀集县检察院立足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专题讲座、印制“一号检察建议”宣传资料等方式,主动参与学校师德师风法治教育活动,为促进广大教师用法治新技能提升履职能力提供检察产品。

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9月14日,怀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雄作为怀集中学法治副校长来到该校为全体老师送上一堂内容丰富的法治讲座。

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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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讲座中,周雄检察长以《提升法治意识,做新时代未成年人的护航人》为题,向该校教师宣讲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重点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对强制报告规定的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方式、保密职责等做了详细解读。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校园儿童被性侵案件等典型案例,对教师进行了师德师风教育,让学校教师明确自身职责,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和师德底线。


怀集县检察院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助推师德师风建设

周雄检察长呼吁:

一、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一号检察建议”的要求反思学校安全管理漏洞,排查安全隐患;

二、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如果发生校园性侵案件,学校和老师要立即向司法机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检、校互通,进一步增强学生预防性侵害教育,防范校园欺凌,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确保校园和谐,学生平安。


怀检新媒体编辑部

责任编辑:陈美珍 伍楚茜

文稿:小未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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