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宣传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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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方某某、王某某、姜某某等26人特大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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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庭审现场

2016年至2017年间,方某某、王某某、姜某某等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广州等地购入皮革、五金件等原材料,通过李某、唐某某等人的裁剪厂进行裁剪,再通过高某某、谢某某、李某辉等人的加工厂批量生产假冒“LOUIS VUITTON”、“ COACH”、“MCM”、“MICHAEL KORS”、“TORY BURCH”、“YSL”、“FURLA”、“MOSCHINO”(以上包括文字、图形商标)等注册商标的箱包、鞋、腰带等侵权产品,通过杨某某的加工厂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包装袋,最终由田某某、孔某某、柴某某等人销售牟取暴利,形成了原材料供应、模板制造、裁剪、缝制、烫印、包装、网络销售“一条龙”式灰色产业链条,涉及非法经营额近人民币4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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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

鉴于方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初,即应邀抽调5名干警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专案组针对该案组织架构严密、各加工厂之间相互独立,互不认识等特点,引导公安机关以电子数据串联组织人物图表的方式,通过电话记录、微信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将加工点交叉、重叠对比,准确梳理出制假售假的完整链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方某某、王某某、姜某某等人既有生产行为、又有销售行为,既生产假冒的商标、又生产假冒成品商品的犯罪事实进行严格区分,准确把握各自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不枉不纵,精准高效。

2019年3月,青岛市即墨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五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五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罚,罚金额总计高达2543.5万元。2019年6月,本案获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品保委)年度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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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但有力震慑了造假者,也极大增强了权利人对中国司法环境的信心。为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专案组办案中始终关注追赃挽损工作。通过约见受侵权企业MCM控股公司及博柏利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认真听取了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关于量刑及索赔的意见。对被告人以及家属开展普法教育,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涉案企业、社会、国家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等方面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及其家属认识到制假售假并非简单的“卖点假货”,而是严重侵害了商标持有企业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最终,被告人及其家属向MCM等公司赔偿了损失,瑞士MCM控股公司对即墨区检察院客观公正的办案态度及对知识产权大力保护的办案理念表示赞扬,于2019年10月派专员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普法小贴士

检察官提醒:

1.网上购买高档、奢侈品牌消费品应注意分辨购物渠道和货源,切莫一味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2.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均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3.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问题上,我们始终坚持对内资外资企业、大中小型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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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

海报 | 樊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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