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我來說】劉委:深挖企業“蛀蟲” 助力復工復產

【我的案件我來說】劉委:深挖企業“蛀蟲” 助力復工復產

講述人:睢寧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員額檢察官 劉委

藍天花園小區(化名)坐落於徐州市睢寧縣縣城西北方向,規模不大,但卻是該縣“知名”的小區。知名的原因不在於地理位置和建設檔次,而在於它是當地建設時間最長的小區。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小區建設無法按期完工?這還要從一起案件說起。

  2018年下半年,我院受理了一起合同詐騙案。在這個案件中,被害企業為擴大生產進行搬遷,在舊廠址開發住宅小區。小區供配電工程在2012年下半年對外發包,承建商郭某某在沒有相關資質、尚未施工的情況下,先行拿到了90%的工程款1000萬餘元,並將工程款揮霍殆盡。郭某某無力繼續承建工程,因此產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小區建設因此耽擱,小區房屋銷售工作停滯,被害企業資金週轉也陷入困境。

  沒有資質,郭某某是如何承攬到這個工程的呢?尚未施工,郭某某又是如何獲得90%撥款的呢?

  帶著這兩個問題,藍天花園小區開發工作負責人嶽某某進入了我的視線。本案證據顯示,郭某某在收到工程款後分8次向嶽某某轉賬108萬元。但在偵查環節,嶽某某辯稱該108萬元系郭某某歸還的本金及利息,有借條和結算憑證為證。

  雖然嶽某某的說法有理有據,但其中的細節讓我產生了懷疑。嶽某某稱借給郭某某的60萬元現金,是由其親戚曹某駕車自千里之外的江西九江送至睢寧。如此大額的資金,不通過轉賬,卻以現金形式長途運送,過於違背常理。且借款僅22天后就一次性“還款”40萬元,其餘款項也很快陸續歸還給嶽某某。還款如此之快,卻給了48萬元的高額利息,也有悖常理。

  經過研判,我認為借款一事根本是子虛烏有,民間借貸是虛,商業賄賂是實。在事實面前嶽某某無法辯駁,承認因為收受賄賂108萬元,導致企業損失1000多萬元的事實。

  最終,經過依法追訴,嶽某某因犯非國家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檢察機關幫助企業挖出蛀蟲,清除“內鬼”,得到企業高度認同。

  犯罪分子已被繩之以法,企業遭受的損失又該如何挽回呢?

  這裡就不得不說一說郭某某的身份。他曾因犯貸款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8年出獄後,雖然承攬到一些工程,但因其花銷無度,出入高檔消費場所,包養多名情婦,導致資金斷裂,工程多無疾而終,且欠了很多外債。

  此次騙得的工程款揮霍一空後,郭某某還多次到嶽某某處“逼債”,討要其送給嶽某某的好處費。因害怕收受賄賂的事情敗露,案發前,嶽某某又以借款的名義向郭某某退還了84萬元,卻又被郭某某揮霍一空。

  郭某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已經失去退贓能力。

  我院也已經從嶽某某處將剩餘24萬元受賄款全部追回。那還有其他追繳贓款的途徑嗎?

  經過深挖細查,我的視線又聚焦到另外一個人身上,他就是介紹郭某某與嶽某某認識的李某某。郭某某在得知有上述供配電工程後,通過熟人李某某引薦與嶽某某認識,後從工程款中給予李某某104萬元介紹費。

  李某某沒有參與合同詐騙及行受賄的共謀,故不構成共同犯罪。那郭某某送他的104萬元有可能被追繳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應當予以追繳。

  李某某僅通過介紹郭、嶽二人認識即從工程款中獲得104萬元好處費,符合上述規定,依法應予追繳。

【我的案件我來說】劉委:深挖企業“蛀蟲” 助力復工復產

  今年年初,疫情突然來臨。我院檢察長帶隊,深入被害企業瞭解復工復產情況和需求,得知企業因被騙和疫情雙重影響,恢復生產出現困難。

  我們首先考慮能為企業提供哪些幫助?從嶽某某處扣押的24萬元是否能發還給被害企業呢?

  根據財政部1986年12月3日頒佈的《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項:追回屬於受賄、行賄的財物一律上繳國庫。

  嶽某某收受的賄賂依法應當上繳國庫。

  但從合同詐騙案角度分析,嶽某某收取的“好處費”和李某某所得的“介紹費”均屬於郭某某合同詐騙的贓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故將嶽、李二人所退34萬元依法優先返還給了受害企業。

【我的案件我來說】劉委:深挖企業“蛀蟲” 助力復工復產

  同時為了能儘快彌補受害企業損失,我多次對李某某進行釋法教育,言明利害關係。最終,經檢察機關從中調解,李某某已將剩餘94萬元贓款全部退還給被害企業。目前該企業生產狀況良好,承接訂單充足,效益達到了疫情前的水平。

  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企業蓬勃發展,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檢察機關作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應充分發揮各種檢察職能,積極履行監督職責,支持企業自主維護合法權益,為民營企業提供高質高效法律服務和優質法律保障。這既是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的內在需要,也是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應有之義。

【講述人簡介】

【我的案件我來說】劉委:深挖企業“蛀蟲” 助力復工復產

  劉委,第二檢察部副主任,2009年入職睢寧縣檢察院。把奉獻檢察事業當夢想,把懲惡揚善當信念,始終做一個有信仰的檢察人,是他堅守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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