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孔乙己是中国近代文坛巨匠鲁迅先生所著短篇小说《孔乙己》中的主人公,小说中的孔乙己是一位落魄的老童生,他在那个时代的夹缝无所适从。他执着于自己所谓的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

孔乙己的形象

咸亨酒店的客人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穿着长衫坐在里间愉快吃喝的,另一种则是穿着短衣站在外间喝浊酒的。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孔乙己成为了这两种人以外的那种人,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又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胡须花白,长衫又脏又破,须发蓬乱,皱纹间夹着伤痕,说话总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店内的长衫客不搭理他,而短衣客也总是取笑他,就连店里的小伙计也都看不起他。

孔乙己的身份经历

小说中对孔乙己的身份经历都是凭着酒客几句闲谈而来的,他是读书人,而长衫便是读书人的身份象征。然而,他终究是学无所成,既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日子过得穷困潦倒。

其实,他写得一手的好字,替人抄书也能挣得银钱,然而他又放不下自己读书人的架子,又想维持读书人的体面,所以抄了几天书便带着书记纸张一起消失了。主人家怕了他这性子,渐渐地,也就没人找他抄书了。所以,他只能偶尔偷些文品换钱,勉强度日。

酒客间说笑的话语半真半假,但是却大致可以勾勒出孔乙己的身份、经历和生活现状。孔乙己是清末的落魄文人,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有着旧式文人的迂腐顽固,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然而他没有功名,日子过得非常穷苦。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可是,他又放不下文人的清高,不愿意从事劳动去赚取钱财。为了温饱他会去做一些临时的文书工作,但是他的清高架子和懒散性子让他永远都做不长久。

喝一碗温酒,大概是他苦闷人生中难得的闲乐时光。他会去咸亨酒馆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会把茴香豆分给周围的孩子吃,会和蔼地同小伙计聊天,笨拙地教孩子们识字,享受一点点天真的追随,企图获得一点点他那读书人的尊严。

他跟小伙计说,你好好认字,将来做掌柜可以用来记账。他年纪老大,穷酸落魄,但是心中读书出仕的固有观念,仍然没有放下。

可是,他实在是一事无成,前途黯淡,这些短衣帮的顾客都是社会的底层人士,见他这样的落魄穷酸混迹其中,免不了贬损他、笑话他,获得自己短暂的娱乐消遣。他们用玩笑一般的话语和捧场的哄堂大笑,一次次地扒下孔乙己最看重的颜面,他们耻笑他偷鸡摸狗,嘲笑他被人抓着吊起来打。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孔乙己是矛盾的,也是格格不入的。其实他在喝酒的短衣客群里算是一个很好的主顾,每隔一段时间来一趟,要么现款结算,要么赊欠一点点的酒钱,但是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他每次消费都客气有礼,还能和蔼地对待小孩子和小伙计,被人嘲笑也不怎么还嘴。

但是,里间穿长衫的贵客不待见他,认为他辱没斯文。外间短衣帮的客人也不待见他,觉得他迂腐可笑。短衣帮汉子底层度日,难得的消遣时光遇到孔乙己这个自持身份又破绽百出的老文人,总是多番打趣,来换取日子里一点点的欢愉,而丝毫不在乎他的尊严和体面。

客人如此,店家也如此。掌柜跟客人一样地消遣他,最笨拙的小伙计也打心里看不起他。他们只是觉得逗弄孔乙已十分好玩,因为他一来,空气中就充满了愉快的气息。但是对于孔乙己来说,这样的时光应该并不欢愉吧?

那么,孔乙己内心难道就看得起这些人了吗?他作为长衫客人,心里自有一份尊荣,怕是心里会觉得自己跟他们一块喝酒,只是龙困浅滩,纡尊降贵而已。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所以,任他们如何嘲笑,孔乙己的心底也没有什么反应。他给孩子分食,跟小伙计讲古,怕也是带着一丝炫耀的心理。而他不拖欠酒钱,也是不乐意自己的名字和一帮短衣客同记在一块粉板上吧。

他身处不上不下的阶层之中,却不被这两个阶层所认可,反而还成为了他们讥讽的笑柄。他羡慕上层阶级,却又轻视底层阶级,时刻不肯脱下那件标志身份的长衫。但是这格格不入的打扮,却也是他被嘲讽的根源。

孔乙己最看重颜面,他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但是他还是固执的穿着它。他到老未能进学,也放不下身段去谋生。他迫于生计偷窃书籍纸张换钱,但是他仍然好颜面,只能固执地辩解窃书并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偷呢?

他是真的认为这种读书人为生计的窘迫做法,是大家都可以谅解的。直到他被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抓住吊起来打,打断了腿,打脱了长衫。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丁举人也是读书人出身,但是他中了举做了老爷,对孔乙已这种连秀才也考不上的老童生是丝毫也不关爱。全不顾读书人的体统,完全把孔乙己当作最下等的奴仆一般,吊起来打断了腿。

若孔乙己只是断了腿,还能兀自圆场,但是被同为文人的举人老爷吊起来打却是真真失了颜面,这代表他一生所追求的阶层,从未拿他当作自己人。他可以不在意短衣帮的嘲笑,但是却不能接受长衫客的轻视。他一生所秉持的清高彻底断绝,这才是他最大的毁灭。

最后,孔乙己穿着短衣去了一趟咸亨酒馆,他再也不是什么穿长衫的读书人了,他再也不想努力分辨了,只求短衣帮不要取笑他。他满手泥垢地撑着走路,满手泥垢地喝完一碗酒,在周围漫天的取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地撑回家。

孔乙己,一个穿长衫站着喝酒,执着于身份却又活得很卑微的人

孔乙己本来从不肯拖欠酒钱,不耻于将名字记在粉板上,然而那十九文的酒钱,他再也不会来归还了,也再也不会来酒馆了。他那样穷酸,那样老朽,那样潦倒,断了双腿,也没有了文人衣衫的底气,应该是会死的吧!

结语

小说中的孔乙己是可悲的,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他被封建思想毒害,最终又被那个社会抛弃,连死亡也是静悄悄的。但是,他就算死也没有觉悟,而他周围的人也没有任何反应。

他生于新旧交替的时代,承习着最落后的八股教学,秉持着最腐朽的老式传统,但是自身又不够格攀附进入上级的圈层,往下又格格不入,底层的民众更加愚昧麻木,既不能体察他的悲哀,也无法产生丝毫的同情。

同时,他自身的固执和麻木也无法为命运趟出正确的道路,终究落得个悄然陨落的结局。最终,除了酒馆老板会念叨几句他还欠了十九个钱呢,也没有人会真的想念他。多他不多,少他不少,唯一的价值就是在出现的时候供人取乐,然而这乐呵也是短暂的,不值一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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