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時代:踹傷猥褻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法律又一次被輿論綁架

踹傷猥褻男,反而被刑拘,這件事情可謂引來了很多人的關注,大家都紛紛打抱不平。在輿論和網友的強烈之下,相關部門已經做出了新的決定。

根據永州市公安局消息,對近日網民關注的“男學生踹傷猥褻男”案,該局高度重視,已責令冷水灘分局撤銷案件,立即解除對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級由市公安局重新調查。對雷某某猥褻他人的違法行為,冷水灘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行政拘留15日。永州市公安局表示,將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回應網民對該案的關切。

律政時代:踹傷猥褻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法律又一次被輿論綁架

對於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人是支持男生的行為的,同樣也支持相關部門的知錯就改,可是一切真的應該像現在的樣子嗎?

在這裡我想起來了很多的事件,前幾年廣西一個村的村民對偷狗的人暴打,撒鹽、鞭打,各種各樣的都有。小偷做錯了應該由法律來懲罰,而不是濫用私刑。

律政時代:踹傷猥褻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法律又一次被輿論綁架

在這次事件中,猥褻男肯定是錯在先,如果是一般人來說,我們說活該被打,但是作為司法機關,對於這個事情還是要慎重才行,我們所說的是罪刑法定。

被拘留的男生是女生的男友,他踹傷猥褻男,與一般路人路過踹傷猥褻男有著本質的不同,這更不是所說的見義勇為。自己女友被人猥褻,男友出頭幫忙踹打,是可以理解的行為,但是最後造成了傷害的結果,已經觸犯了法律規定。

律政時代:踹傷猥褻男男生被解除刑拘,法律又一次被輿論綁架

壞人做錯事,他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壞人的合法權利也應該受到保護。

網絡的發展,讓很多事件呈現在我們的面前,我們都有自己的觀點,立場、價值觀、人生經歷各種不同都會影響我們的判斷,作為司法機關在浮躁的社會之下更應該保持一份定力。這種定力更是司法機關的職責所在。

也許這個案件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案件不該撤銷,同時也不應該採取刑事拘留這樣的強制措施,在審查起訴階段,以情節輕微,作出相對不起訴,也許是更好的處理結果。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律政時代:公民的專屬私人律師,企業的專屬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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