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或迎来“高光时刻”!3.7万亿仍未到拐点

不良贷款余额达3.7万亿,但仍未到拐点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供需两端、国内外两个市场同时承压,金融体系势必遇到很大困难。”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当前,经济尚未全面恢复,疫情仍有较大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存在一定时滞,预计有相当规模贷款的风险会延后暴露。


多位银行业高管也警示了不良反弹压力。农业银行行长张青松在该行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由于经济下行在金融领域的反应有一定的时滞,加之宏观政策短期对冲效应等影响,预计不良贷款的暴露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延迟,因此未来时间不良贷款面临一定的反弹压力。


截至8月末,银行业境内不良贷款余额3.7万亿元,较年初增加5041亿元,不良贷款率2.14%,较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


这也表明不良资产已经开始陆续暴露,但未到拐点。而且,监管政策将进一步延缓风险暴露。


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于 2020 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 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并免收罚息。


“如果这一政策不作调整,这意味着 2021 年二季度开始企业将归还债务,信用风险才可能真正暴露。”《新冠疫情下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变化趋势及其应对策略》称,核销力度加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不良贷款率上升趋势,但受经济回暖周期较长和银行自身因素影响,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上行压力依然较大, 或将持续创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爆发以来,政府出台了对贷款展期等支持政策, 这使企业当期偿债压力缓解,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退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恶化压力会加速显现,预计 2021年二季度及之后商业银行不良率或将出现跳升。


复旦—斯坦福中国金融科技与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庆富认为,在当前背景下,不良资产行业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及区域性金融风险、服务经济转型调整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对于不良资产行业来说,这将是重大机遇期。


各方积极布局,多渠道处置不良资产


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前8个月共核销不良贷款7302亿元,同比多核销963亿元。


作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主体,四大AMC(资产管理公司)年中工作会议表态及近期公告称,下半年各资管公司将加速不良资产包的收购。与此同时,已有多家地方AMC开启新一轮增资,并拓宽融资渠道,以加快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有业内人士称,未来整体资管公司行业将加速回归处置不良的主业,助推金融风险的化解。


不良资产释放是个逐步的过程,预计银行会有更多的不良资产包出到市场上。”一位华北地区地方AMC人士表示。该人士还称,伴随最近几年信托业严监管和打破刚兑,信托机构释放出的不良资产包也逐步增多,预计这一现象还将延续下去。


不论是四大资管公司,还是地方资管公司,下半年都将大力拓展业务,助推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


四大AMC是传统的市场主力军。中国长城下半年计划出资800亿元收购金融及非金融类不良资产,充分发挥逆周期经营优势,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着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中国华融也表示,做精做细收购处置业务,坚持“逢包必调、适包必竞、合理定价”,积极开展“总对总”收购,提高反向收包、定制收包能力,积极参与中小银行、信托、证券等机构不良资产收购。


地方AMC层面,截至目前,全国共有超过50家地方AMC,最近多地次新设地方AMC,如,长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湖南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也成为海南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另外,多地AMC开启新一轮增资或引战混改,并通过发行公募债、银行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以期加快不良资产收购处置。


除此之外,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也在迎来新的入局者。今年3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业在即。


另外,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Oaktree (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已经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该公司为橡树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的全资子公司。橡树资本也是全球最大不良资产投资机构。


高盛也在前段时间,准备要募集100亿美元的困境资产投资基金。


这说明各方越来越重视不良资产的投入和开发,开始布局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一方面这是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 也因为不良资产大有市场前景。


虽前景广阔,但难度不小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预计,今年全年银行业将处置不良贷款3.4万亿元,比去年的2.3万亿元加大了力度,明年的处置力度会更大。


对于今明两年的不良资产处置,有银行业人士将其与此前开展的不良资产处置相比较,并认为此轮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因为底层资产质量堪忧。


有学者撰文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基本可以分为两轮处置潮:一次是1999年-2008年以国有银行改革为出发点的第一轮处置潮,第二次是2014年以来在经济新常态下的新一轮不良资产处置潮。


当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与第一轮完全不同,1999年那时的经济比现在脆弱很多,而且债务等都是在体制改变的过程中累积起来的;第二轮处置周期中,主要是金融危机后,先是过度扩张、加杠杆等,之后开始去杠杆、淘汰过剩产能,对实体经济形成普遍冲击,随着监管出手解决,到2019年大致告一段落。


第一轮处置周期中,很多土地作为不良资产转让,这些资产随经济复苏不断增值,实现快速变现。但当下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中,部分资产会被淘汰,且几乎没有盘活的可能性。


以前的不良资产基本是信贷,债权债务关系明晰,底层资产逻辑清楚。但从第二轮处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等等,很多资产穿透到底层后,不仅会发现价值被高估,而且可能是泡沫。叠加疫情影响,对参与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华南某城商行行长认为,本质不是资产变得更烂,而是说金融的复杂性、衍生性更强了。“现在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的过程中,可能有衍生金融产品、投联贷、外贸外汇等方面的介入,这样的结果就是资产处置起来比较困难,其中甚至会夹杂着泡沫。”


在广东南粤银行副行长赵俊宏看来,无论是从2014年开始的第二轮不良资产处置潮,还是当下的新一轮处置,都应视作金融供给侧,甚至是经济供给侧改革的深化。处置或化解不良,本质是结构的优化,过剩的、低效益的产能将被淘汰,这也是中国资产负债表的一次自我修复。


相关人士指出,这一次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挑战在于,当前资产价格已到了高点,同时遭遇了疫情的“休克式打击”,再身处“内循环+外循环”的大背景下,早已不是简单的债务危机、流动性问题,而是结构的深层次调整优化,相较之前的不良资产处置更复杂。


不良资产处置趋势

处置模式投行化


浙商资产研究院副院长冯毅表示,传统依靠买卖差价盈利的贸易型处置方式获利空间逐渐变小,而以投行化处置为代表的多元化深度加工型处置方式将会逐渐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处置模式,同时行业参与者要高度关注风险以及区域性市场差异化特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礼耀也表示,既要加大对社会上存量的大规模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又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增量的不良资产大量涌现的谋划应对,更要针对不良资产市场呈现的新特点,顺应不良资产处置的投行化趋势,积极开展围绕问题企业的另类投行业务,进而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管道,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互联网+”处置模式作用凸显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化技术给不良资产经营市场提供了新的尝试和应用,不良资产管理“互联网+”处置模式兴起。不良资产经营主体可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不良资产经营前台与业务条线的高度契合的优势,成为某一领域所有相关业务的全面综合服务的提供商,并以自身为基础,搭建闭合式生态圈。通过“互联网+”,能够通过发挥互联网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减少信息不对称,打通供需方、第三方中介等各类市场主体,将不良资产在互联网上进行优化配置,能极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个贷不良批量转让阳光化,打开万亿规模市场。


商业银行近几年都在大力发展个人信贷业务,单笔授信额度小,但是客户数量庞大、分散度高。2018年我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为7103亿元,不良率1.5%。疫情导致不良率上升,粗略估算,目前我国个人不良贷款余额接近万亿,银行批量转让个贷不良的诉求更加强烈。


从过往银行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看,除正常清催收外,主要可通过银登中心收益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ABS)方式化解。鉴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对底层资产要求严格,且出让主体必须为银登中心白名单,因此,能够采取收益权转让方式的银行较少。而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目前仅有40家试点金融机构,共享1000亿不良资产证券化额度,受限于监管政策、发行成本高、银行风险自留等要求,整个市场规模有限。


此次试点政策有望为个贷不良资产业务创新厘清障碍,银行等金融机构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有望迎来发展风口。未来银行可以将不良资产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由后者发行ABS,将大幅度提高市场效率。尤其是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因更能契合地方性银行的不良转让,牌照优势明显,业务发展空间巨大。


市场扩容,外资入场,竞争加剧

2019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本节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的发展目标。具体来看,《意见》涉及不良资产行业主要有两点:第一,《意见》第八条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不良资产处理主业,允许开展与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第二,《意见》第二十七条提出加大对外开放,支持引进先进的国际专业机构,吸引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


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第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美贸易协议》对“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做出专项约定:一是双方承认在不良债务服务领域存在互利互惠的机会,愿共同在该领域促成更多机会;二是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省辖范围申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中国在授予新增的全国范围牌照时,对中美金融服务提供者一视同仁,包括对上述牌照的授予。


目前,包括高盛集团、KKR集团、孤星基金、贝恩资本等多家知名外资机构,已通过基金、与内资机构合作等多种渠道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市场扩容、外资入场将发挥“鲶鱼效应”,虽然会使得行业竞争越发激烈,但客观上也将促进不良资产的经营向专业化、业务服务向多元化转变。(不良资产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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