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危机管理负责人陷牢狱危机

近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系统危机管理中心总监”尹昆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终审判刑5年6个月。其曾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蒙牛公司约157万资金采取“虚构旅游项目报销支出”的手法,非法占为已有。

蒙牛危机管理负责人陷牢狱危机

终审判决书显示,尹昆于2007年11月开始在蒙牛乳业工作,2013年至2016年4月担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公共事务系统危机管理中心总经理,该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舆情监控、管理、地方政府关系维护、消费者服务等。

据了解,企业的危机管理中心是指企业对于危机监测、危机预警、危机决策和危机处理的机构,主要目的是避免、减少危机产生的危害,总结危机发生、发展的规律。毫无疑问,尹昆的行为为蒙牛乳业带来了舆情危机。

据内蒙古检察院调查,2015年尹昆利用为蒙牛公司组织工业旅游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旅游费用的方式,非法占有蒙牛公司旅游费用共计1578172.19元。

蒙牛危机管理负责人陷牢狱危机

通过判决书发现,尹昆的157万元是通过三个部分构成,而其侵占行为也是通过三部分完成的。

在将四批次675693.2元费用修改为六批次1775693.2元后,尹昆将剩余的110万元打给湖北海外旅游公司。判决书显示,蒙牛公司与湖北海外旅游公司于2015年签订了工业旅游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工业旅游项目费用预算为1757811元。蒙牛公司在2015年曾先后分两次向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支付旅游用费共计1897931元(实际使用费用1442459元)。

最后,尹昆要求湖北海外旅游公司工作人员张某,通过编造虚假旅行团、利用工作便利收集票据等方式,将1520632.19元(其中110万元是尹昆让内蒙古中青旅打给湖北海外旅游公司的,另外425032.19元是湖北海外旅游公司与蒙牛公司旅游合同剩余的费用)打入其指定个人账户。

2017年尹昆的事情“东窗事发”。2017年11月25日尹昆被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2月29日经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2019年8月,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就尹昆犯职务侵占罪做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采取虚构旅游项目报销支出的手段,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一、被告人尹昆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依法追缴被告人尹昆违法所得1578172.19元,返还给被害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网易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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