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8月25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其中,水利部部長鄂竟平回答了全國人大代表方敏關於落實河長法律責任、提高河長履職能力,有哪些具體措施的詢問。

全國人大代表方敏

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水汙染防治法第5條規定,省市縣鄉建立河長制,分級分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江河湖泊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在我參加的人大執法檢查當中發現,河長制的法律責任和考核機制不完善,河長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缺乏剛性手段,有的河長履職能力和水平還不夠,有的河長有名無實或者有名有實但作用發揮不大。請問,對於落實河長法律責任、提高河長履職能力,有哪些具體的措施?謝謝。

水利部部長鄂竟平

水利部答全國人大專題詢問:河湖長制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

感謝方代表的提問。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各位委員,剛才方代表指出的河湖長制方面的問題,也正是水利部當前十分關注的問題,因為這方面的問題確實很突出。水利部在工作中已經意識到,從總體上看,我們國家的河湖長期積累的突出問題和歷史欠賬很多,從根本上扭轉河湖管理保護亂象,治理修復河湖生態任務十分繁重。比如去年我們就普查出了6.7萬個河湖“四亂”問題,就是在河湖裡面亂佔、亂採砂、亂堆東西、亂搞建築。我們還認識到,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重大部署,僅僅兩年時間,還處在初級階段。河長、湖長制體系剛剛全面建立,從“有名”向“有實”轉變還在過程中。並且推行這項制度是一項全新的改革任務,很多工作需要邊實踐邊摸索,儘快總結完善。對此,水利部作為河湖長制牽頭部門,這兩年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針對河湖長制工作進展總體還不平衡、一些地方還存在職責不清、機制不完善、能力不足、履職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主要以促進河湖長及有關部門履職盡責為主線,以監督檢查和考核問責為手段,指導督促地方和有關部門,把責任落到實處,推進河湖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

這兩年,我們突出做了四件事,解決幹什麼、誰來幹、怎麼幹、幹不好怎麼辦這樣四個問題。

在解決幹什麼的問題上

去年10月,水利部出臺了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到“有實”的實施意見,聚焦“盆”和盆裡的“水”,明確了河湖長的具體任務和要求。不光是我們,同時地方,像浙江、江西、上海、海南等10多個省份出臺的河長制等涉水地方性法規中,對河湖長的工作任務也做出了專門的規定。

在解決誰來乾的問題上

水利部利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國務院有關部委,來指導督促地方按照行政區劃分級分段來明確河長、湖長的職責,按行業去分解落實部門的職責,壓實各級河長,也就是黨政領導幹部的職責。當然,重點是要把責任落在部門頭上,靠這個來解決誰來乾的問題。

在解決怎麼幹的問題上

一是今年水利部聯合有關部門總結推廣地方的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規範,河湖長履職規範等成功的一些做法,將出臺河湖長履職盡責的指導意見,解決河長、湖長怎麼幹的問題。二是緊緊盯住已經查出來的河湖裡的“四亂”,通過專項行動,消除歷史存量,到目前為止,查出的67000個“四亂”問題,已經解決了63000個。應該說,我們國家河湖面貌還是有較大變化的。三是啟動了示範河湖建設,搞得好的樹立標杆。四是強化培訓。這兩年,我們已經搞了6300多期培訓班,培訓各級河湖長45萬人次。

在解決幹不好怎麼辦的問題上

一是加強暗訪督查,去年光水利部就組織對全國所有設區市進行全覆蓋的暗訪督查,一省一單反饋問題。到今年5月底完成了第一輪督查,共發現問題2031個,到前天已經完成整改1748個,目前正在開展第二輪督查。地方也開展了相應的暗訪督查。二是強化考核。

水利部會同生態環境部完成了河湖長制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水利部牽頭把河湖長制納入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生態環境部也把河湖長制納入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三是加強掛牌督辦和通報約談。水利部去年和今年掛牌督辦並曝光了64個河湖重大問題,通報約談了有關市縣級的河湖長,以及省級河湖長辦公室的負責人。四是加大追責問責力度。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各地共問責不作為、亂作為、虛假作為的河湖長4624人次。今年上半年,21個省份問責河湖長1649人次。此外,通過掛牌督辦,還推動解決了一批重大案件。

這次全國人大檢查指出了河湖長制面臨的問題,我們認為問題找得準,找到了問題的要害。水利部會深刻反思,認真檢視。下一步,我們將特別重視這次專題詢問,除繼續抓好以上四個方面工作之外,還要再著力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快修訂河道管理條例,爭取把這個條例修改為河湖管理條例,並結合水法修訂、長江保護法制定等工作,爭取細化明確河湖長,特別是相關部門履職的法律責任。

二是總結各地推行河湖長制的實踐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河湖長履職考核的具體內容和標準,規範考核組織程序,強化追責問責和激勵約束。

三是統籌好水利、生態、自然資源、公安司法力量,進一步解決河湖管理手段不足的問題。

四是深入開展河湖健康評價研究,分區分類提出美麗河湖的標準。

來源:中國水利

關注我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