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发布风险提示(21个病例情况)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为进一步做好与隔离治疗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摸排,实施精准防控,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风险一:某某某,男,55岁,宿州市泗县人,武汉返乡务工人员。

患者于1月17日8时30分乘坐D3012次列车从汉口到合肥,12时10分从合肥旅游汽车站坐大巴返回泗县汽车站,17时在泗县汽车站坐泗县到五河公交车;1月23日9时40分至11时36分,在泗县东城虹郡小区东南门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业务。1月20日晚上发病到泗县中医院就诊,1月25日确诊、隔离治疗。


风险二:某某某,女,27岁,武汉汉川来宿人员。

患者于 1月19日8时25分乘坐G1738次列车由武汉到合肥南,12时20分左右从合肥旅游车站乘大巴返回泗县汽车站,当日约17时乘坐公交车到屏山家中;1月22日中午在泗县同辉广场“蛙知道”餐厅与朋友就餐,当日14时至14时30分在同辉广场四楼奶茶店休息,随后到泗县中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三:某某某,女,52岁,宿州市埇桥区人。

患者于1月17日从武汉出发,随其丈夫和2个朋友(朋友二人为夫妻关系)共4人自驾车于当日17时30分左右返至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街道马梨园村前瓦组家中。1月18日上午到汴河街道十里铺集贸市场购物;1月19日到顺河集、梅庵集购物;1月20日到顺河乡祝窑村大武卫生站就诊,中午参加本村婚宴;1月22日中午参加汴河街道竹竿园村丧宴。1月24日中午发病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转宿州市立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四、风险五:男某某与女某某,均55岁,两人系夫妻关系,宿州市埇桥区人。

1月21日前两人常住湖北省麻城市,回来前到过武汉。患者1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共同自驾车到达埇桥区时村镇陈村父母家,回来后,因感觉疫情紧急,自觉在家隔离。1月25日夫妻共同发病,1月25日下午到宿州市立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六:某某某,女,27岁,宿州市埇桥区人,1月21日前常住武汉市青山区。

1月21日从武汉自驾到达埇桥区桃园镇钱营社区公婆家中;1月22日上午返回宿州西关街道凤凰假日小区1栋某室自家中,1月22日11时左右独自前往埇桥区西关街道汤泉宫浴池洗澡,曾在前台购票并找搓澡工。1月23日晚发病,到宿州市立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七:某某某,女,32岁,淮北市濉溪县来宿人员。

1月23日前常住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患者于1月23日发病,同日与家人自驾返回淮北市濉溪县四铺乡新建村彭家组。期间未治疗,1月25日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八、风险九:男某某与女某某,均67岁,二人系夫妻关系,宿州市埇桥区人。

现共同居住宿州市三八街道磬云路汇金广场,发病前密切接触有武汉人接触史的儿女(其儿子已离开宿州去宁夏,也被宁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夫妻二人曾于1月22日至23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去过宿州市磬云路汇金广场南侧的宿易云超超市、汇金广场北门西侧的乐购超市和磬云路与银河二路交叉口的品尚多超市购物。两位患者1月22日同时发病,1月26日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某某某,男,35岁,企业职工,宿州市埇桥区人。

患者曾于2020年1月14日至16日,在南京公司年会上接触过来自武汉的本公司业务员。1月16日乘公司专车(同车5人)至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家中。回宿州后,除2020年1月17日、22日、25日、26日驾驶私家车前往淮北和亳州外,自称其余时间均在凯旋门小区家里没有外出。1月26日从亳州回来后发病,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一:某某某,女,34岁,淮北市烈山区人,母婴店店长,孕26周,现住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

1月26日发病,1月29日凌晨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与风险十一为夫妻关系。


风险十二:某某某,男,47岁,汴河街道马梨园村人。

1月22日12时至14时参加本村某户丧宴。1月26日14时前往宿州市八小附近某仓库购买消毒液。1月28日8时左右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三:某某某,男,19岁,现住宿州市三八街道磬云路汇金广场。

发病前于1月17日14时至17时曾去过国购广场、大润发超市;1月18日14时至18时曾去过吾悦广场、国购广场、家乐福超市;1月25日12时至14时去过云集商业街;1月27日15时至17时去过宿州市磬云路与银河二路交叉口的品尚多超市、都市华庭小区北门西侧快餐店对面小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月28日到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四:某某某,男,49岁,湖北省仙桃市人,长期居住于灵璧县大庙乡(经营超市)。

患者于2020年1月4日到武汉购物,1月12日晚返回灵璧大庙乡。1月12日发病, 1月15日因症状未好转, 患者步行前往大庙乡卫生院就诊,按“感冒”诊治,1月16日至21日每日上午步行前往大庙乡卫生院输液大厅治疗,1月22日早上到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五:某某某,女,46岁,湖北省仙桃市人,长期居住于灵璧县大庙乡(经营超市)。

1月15日晚开始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1月16日中午到大庙乡卫生院就诊,按“感冒”诊治,挂水之后症状消失。1月17日晚上又咳嗽、咳痰,1月18日至21日每日下午步行前往大庙乡卫生院输液大厅治疗,1月22日下午到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四与风险十五为夫妻关系。


风险十六:某某某,男,29岁,宿州市灵璧县人,从事婚庆设计工作。

武汉务工返乡人员,返乡之前一直租住在武汉市内。1月20日在武汉参加公司年会后发病,1月21日自武汉返回灵璧高楼家中,自行服药4天;1月25日上午8时因病情加重到灵璧县人民医院就诊后返回高楼镇卫生院输液治疗,当晚23时因其系武汉返乡人员被送至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七:某某某,女,30岁,无业,海南省海口市人。

长期居住在海口市秀颖区。患者一家三口于1月18日自驾回灵璧县黄湾镇公婆家,中途在服务区多次下车,1月20日晚上21时抵达家中。1月25日晚发病在黄湾镇卫生院进行输液退烧治疗,1月26日起继续在黄湾镇卫生院输液治疗,1月30日下午到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八:某某某,男,43岁,自主创业,宿州市灵璧县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

1月20日,自驾从武汉返乡过年,住在灵璧县渔沟镇跃楼村。1月30日发病到渔沟镇卫生院就诊,后转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九:某某某,女,37岁,工人,湖北武汉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

1月20日,自驾从武汉返乡过年,住在灵璧县渔沟镇跃楼村。1月30日发病到渔沟镇卫生院就诊,后转灵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十八与风险十九为夫妻关系。


风险二十:某某某,女,28岁,行管人员,宿州市埇桥区人,长期居住在湖北武汉。

1月23日上午8时患者与其母亲、丈夫、女儿共4人自驾从武汉回宿州,当日下午16时到达埇桥区华林苑小区与父亲、弟弟团聚。1月24日患者一家6人均在家中未曾外出,无外人来访。1月25日下午到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隔离治疗。


风险二十一:某某某,男,28岁,设计师,宿州市泗县人。

1月19日患者到蚌埠市固镇县参加婚礼,与3人同住固镇县格林豪泰酒店(一个房间),同住人员有1人来自武汉。1月20日下午15时40分患者从固镇乘大巴车返回泗县,从当日晚起在泗县泗州风景小区姐姐家住了2天,姐姐在泗县玉兰公馆居住。1月22日由姐夫驾车回老家屏山镇彭鲍村,同行5人。1月26日由妻弟驾车和妻子一起去萧县杜楼镇彭村。1月30日发病,2月1日到萧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请广大群众认真对照以上隔离治疗者活动轨迹,仔细回忆,判断自己是否与其发生过接触,包含是否同行、同室、同车、同餐、同桌或者交谈,如有这些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居)报告,并实施自我居家隔离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报告社区(村居),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来源:宿州卫健委

宿州发布风险提示(21个病例情况)

(图片与本文无必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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