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估值邏輯:伯克希爾年代篇

這是《巴菲特的估值邏輯:20個投資案例深入覆盤》讀書筆記的第二部分,全部筆記將分3個部分。上一部分是《 》。

先補充一下:之前有讀者指出我的錯誤,說巴菲特很早就認識了芒格,兩個人還開著車去收購股票什麼的。我是看過所有的股東信,但沒有看傳記,至少在合夥制年代,芒格確實還沒有登上舞臺,至於兩人私下好機油惺惺相惜什麼的,那是傳記裡的內容,咱就不深究了。還有就是巴菲特不搞合夥制企業的時候,確實是40歲左右了,他其實在此時已經積累了大量財富,才有退休的底氣。大家如果看股東信,會發現伯克希爾的合夥人裡頭有一家合夥制基金,是芒格和另一個誰成立的。這時候起,芒格才開始發光,後續的股東信,也才從“我覺得”逐漸變成“查理·芒格和我覺得”。以上這些都憑記憶寫,如果有出入還請見諒,但大致如此。

言歸正傳,大概是1967年,美國市場變了,便宜貨越來越少,越來越有A股化的趨勢——市盈率越來越高。巴菲特難能可貴的一點,就是不從眾。當大眾都在追熱點、追趨勢的時候,巴菲特坦言:我幹不來。

怎麼辦呢?股神解散了合夥基金,說要退休了!他還給合夥人介紹了新的基金經理,說你們還想賺錢就找他去,現在的股市我看不懂,不玩了。

但沒過多久,他就以伯克希爾-哈撒韋董事長的身份,繼續投資。但這一時期,他的風格有所變化:

從純粹撿菸頭,到更關注公司定性的東西,尤其是“護城河”,並願意為偉大的公司支付合理的價格——即使並不便宜。

國民保險公司

當看到巴菲特買保險公司的時候,我是吃驚的,因為正如後面年報所言,保險屬於大路貨,就像車險,就那幾項,你給我報3800,他3600,我就找他了,因為你們服務都一樣。所以讀過股東信的朋友都知道,保險後續幾年經常是行情不好。

國民保險則是其中一股清流,它以盈利為目的,不像別的保險公司一樣,為了搶保單,不顧風險。巴菲特買下它時,支付的PE是5.4倍,也就是價格860萬,公司的盈利是160萬。但還有吸引巴菲特的地方,就是同桑伯恩地圖公司一樣,國民保險還擁有價值超過2470萬的債權及720萬的股權投資組合,相當於我花了860萬,白拿了這些。

另外,巴菲特投資保險公司,不僅僅是把它視為生意本身,而是看中它能產生浮存金。這就相當於給巴菲特帶來了資金來源。這就是為什麼在後續幾年,保險業一直在虧損的時候,巴菲特依然不扔掉它。

喜詩糖果

好成績是好學生的必要不充分條件,成績好的不一定是好學生,可能是運氣好或者作弊(造假),但好學生要是老考不好,也不禁讓人懷疑他的能力。喜詩糖果拿出的成績單非常漂亮,有形淨資產收益率27.25%,這樣的成績,要麼有極佳的護城河,要麼就是作弊。喜詩糖果確實有護城河,在美國西部,它的品牌影響力很大。

接著看增長,確實巴菲特並不是只看眼下,不判斷成長性的投資者,他喜歡成長,只是不願意為此支付對價。通過研究其自營店的數目,發現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巴菲特為喜詩糖果支付的收益率為11.9倍,EV/EBIT為6.3倍,在美股,5倍PE以下才算低估值,所以巴菲特雖然沒為喜詩糖果的成長性支付對價,但也並非低價。這再一次驗證了他的風格轉換:為好公司支付合理的價格。

前面講到,喜詩糖果的PE是11.9倍,遠高於巴菲特撿菸頭的標準5倍。願意支付這麼高的市盈率,就表示巴菲特認為,喜詩糖果業績的成長性可以彌補高市盈率的代價。那麼,增長率要多高才合適呢?

假設喜詩糖果淨利潤210萬,PE湊個整就算做10,則公允價值2100萬。假設巴菲特遵循格雷厄姆的教導,不打個7折不買,那麼,除非價格降低到2100*70%=1470萬,他不會出手。但巴菲特最終還是以2100萬買了,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他認為喜詩糖果的增長率足夠高,高到足以使其內在價值變成3000萬。這樣的話,巴菲特支付的2100萬相當於3000萬的7折,他依然獲得了30%的安全邊際,沒有違反格雷厄姆的教導。

那麼問題在於,喜詩糖果要保持多少增長率,才能獲得3000萬美元的內在價值?要是達不到這個增長率,巴菲特為其支付的2100萬,就沒有安全邊際了。

假設喜詩糖果可以永續增長,那麼採用永續增長年金公式:PV=C/(r-g)

PV即現值=3000萬,每年能賺210萬,要求的報酬率r=10%,那麼增長率只需3%,巴菲特就買得值。那麼喜詩糖果能每年增長3%嗎?明顯可以。所以按10倍市盈率買它,依然是很划算的,因為喜詩糖果的增長率完全可以實現這個業績。

華盛頓郵報

熟悉巴菲特的都知道,他很喜歡報紙,那時候的報紙可是印鈔機,因為一個地方不可能同時存在多份報紙,最終留下來的將獲得壟斷地位。所以巴菲特對報紙十分偏愛,即使在互聯網時代也是一樣,這首先在於他對這個行業的瞭解。華盛頓郵報就是這麼一所報社,它的廣告市場佔有率是63%。

巴菲特衡量一家公司內生性複利增長能力的指標是有形資產收益率,即ROTCE,這在國內見得比較少,也有人直接用ROIC代替。華盛頓郵報的ROTCE=17.9%,表示內生性的複利增長能力非常好。

巴菲特對其買價是22.69,對應的EV/EBIT=5.3,PE=10.9,道理同喜詩糖果,因為有較高的內生成長性,巴菲特為華盛頓郵報支付了合理的價格。

政府僱員保險公司(蓋可保險)

GEICO,伯克希爾最鍾愛的成員之一,競爭力在於直銷的商業模式,繞開代理人,承保成本比其他公司還低一半。但是由於管理層決策失誤,導致公司連年虧損,1975年,承保虧損1.9億,總股本卻只有2500萬美元。後來,傑克·伯恩代替了現在的CEO,他是蓋可保險能否重返榮光的關鍵。

為此,巴菲特動用了一切人脈去接觸伯恩,直到相信他就是拯救蓋可保險的那個人。這足以表明巴菲特在調研方面的努力。

巴菲特對蓋可保險的估值是基於這個假設,如果傑克·伯恩真的可以扭虧為盈,那麼它值多少錢?當下,公司淨利潤是-1.9億,即EPS是-7.14,其中包括1美元收益和-8美元承保虧損。那麼假設伯恩砍掉了不賺錢的業務,那麼淨利潤將變成正的2250萬。這掙來的淨利潤裡,一半用於保險浮存金,拿去投資,盈利7%,則EPS將變成0.75美元。再以10倍PE來算,合理股價為7.5,當然,如果伯恩是個好CEO,能帶領公司持續增長,則遠不止這個錢。當時,巴菲特為此支付的價格是3.18美元。

在蓋可保險中,有兩個關鍵點:1,同喜詩糖果一樣,巴菲特做了假設,假設這家公司如此發展,股價應該怎麼樣。在市場為之恐慌的時候,巴菲特做出了與之相反的決定。2,這些假設並非猜測,而是他和傑克·伯恩親自聊過驗證過。

內布拉斯加傢俱店

看過股東信的讀者應該對這家公司印象深刻,這是一家家族企業,由老當益壯的“B太太”執掌。由於物美價廉,坪效優異,該傢俱店建立起了競爭優勢,它在奧馬哈當地有忠實的客戶群,連大牌連鎖店都不敢來和它競爭。這樣的“護城河”已經非常明顯。

這是一級市場上的要約收購,巴菲特給它的估值是6875萬美元,當時稅前利潤是1500萬美元,稅收利潤810萬。如果對標二級市場,PE=8.5,EV/EBIT=4.3,PB=0.8,都是合理的價格。

大都會廣播公司

併購了美國廣播後,大都會在美國實現了壟斷,即覆蓋了24.4%的美國電視觀眾,而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的最高覆蓋率不得超過25%。公司10年的營業額和利潤CAGR都超過20%,ROTCE=26.4%,無論從定性(壟斷地位)和定量(增長率、ROTCE)來看,它都是巴菲特喜歡的“複利生成器”。

這是一家好公司,那麼值不值得買呢?巴菲特支付的股價是172.5美元,於是,EV=股權價值+淨負債=48.052億美元。於是EV/EBITA=8.3,PE=14.4。1984年,大都會廣播公司的股價去見在123.5-174.5美元之間,巴菲特於1985年為之支付的股價172.5美元顯然不低,這隻能說明巴菲特非常看好大都會廣播公司的質地,也跟CEO墨菲聊過,相信物有所值。

所羅門公司

在次貸危機之前,所羅門是響噹噹的投行,運營良好,業務全球化,但並沒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其業務的增長,如證券、放貸,大多靠員工的努力執行,而不是什麼“護城河”。巴菲特投資所羅門的契機,並不是自己主動的,而是所羅門為了防止“野蠻人”而請巴菲特擔當“白衣騎士”,巴菲特覺得這筆交易可以賺15%的收益率,也就同意了。

1987年9月,巴菲特宣佈投資所羅門的可轉換優先股,每年股利9%,3年後可以每股38美元的價格轉換為普通股,這相當於買了一個看漲期權。如果按這個價格算,巴菲特承擔的PE約11.4倍,PB1.7倍。作者認為,按巴菲特的邏輯:這家公司本身真不具備護城河,雖然1987年11.4倍的PE在美股上也算不錯,且這家公司的ROE高達16%,但38還是太貴,能賣到30美元是最好的。

那麼,巴菲特為什麼還會願意以11.4倍的PE買一家沒有護城河的企業,應該在於這次投資的標的是優先股而非普通股,這符合巴菲特的標準:本金的安全性和令人滿意的回報率。該投資每年可以拿到9%的固定收益,只是人算不如天算,1987年10月股市崩盤,1991年8月,所羅門違反規則引起高管辭職,巴菲特預期的收益沒能實現,但總體上還是賺了錢。

可口可樂

可口可樂的護城河已經成為經典,憑著強大的品牌和網絡,可口可樂能做到漲價、銷量雙雙提升,ROTCE=55.5%,競爭優勢之大自然不必贅述,唯一問題是多少錢合適?1987年大股災給巴菲特帶來了抄底的機會,當時的成本是41.8美元。

這個價格不低,因為當年,可口可樂最低價是29,最高53.13,年終收盤價38.13,巴菲特為之付出的價格只能說是“合理”。實際上,其EV/EBIT=11.9,PE=16.5,顯然比前面的公司貴多了。如果光看財務數據,這顯然不符合巴菲特作為價值投資者的要求。

那麼問題在哪呢?就是未並表的資產,如果把這些資產算進去,調整後的EV/EBIT=10.1,PE=13.7,而當時的保守型投資者,願意接受的最高EV/EBIT=7,PE=10。

總結

這隻能說,巴菲特這段時期的投資風格,不再是僅僅追求低價,但“絕不當韭菜”依然是原則,只是這個價格要合理。他會估量一下這家公司是否足夠偉大,像茅臺一樣的可口可樂自然可以為之破例,而哪怕大得像所羅門但是沒有足夠護城河的公司,就要更多地考慮安全性。

巴菲特會先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先判斷一家公司值不值得去估值。定性就是看有沒有護城河(競爭優勢),總成本最小化的保險公司,強大品牌的糖果和可樂,競爭對手不敢來的傢俱店,都屬於這一類。而這一類公司必然有漂亮的成績單,ROIC、ROE、ROTCE等。

而在估值的時候,巴菲特總能突破財務規則中不合理的地方,去發現“合理”的估值,或者,如果這家公司足夠優秀,有良好的成長預期,他也會願意支付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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