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作者丨严哲瑀,星光律师团队律师

斗鱼于美国东部时间17日早晨(北京时间17日晚间)在纳斯达克交易所敲钟上市,旭旭宝宝、PDD、女流在内的多个知名主播为斗鱼敲钟。不少平时不怎么关注游戏主播的"中老年人"通过斗鱼的上市,一下子认识了不少主播。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截图源自图虫创意

在亮眼的财务数据面前,游戏主播这个仍被绝大数人认为是不务正业的职业,走向了舞台前方。

据斗鱼的招股说明书披露,斗鱼的收入分为两部分:直播收入以及广告。2018年,来自直播的收入为31.47亿元,比2017年的15.22亿元同比增长106.8%,广告收入为5.07亿元。而其中斗鱼平台上的顶级主播带来了50%的业务也就是斗鱼平台现今仍然非常依赖于顶级主播的影响力。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图为"张大仙直播"

然而上市未满一月,先是有乔碧萝事件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后又传出了原斗鱼平台王者荣耀人气主播张大仙在竞争对手虎牙开启了自己的首秀,首播超过2000万热度,打破虎牙历史记录的新闻,让竞争对手虎牙好好威风了一回。这让斗鱼在股民面前显得丢掉了"牌面"。

人气主播的留存,是斗鱼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那么斗鱼是怎么解决的呢?

本文通过对于斗鱼历年来判决的梳理和对于直播平台模式的研究,来揭秘下直播平台如何留存人气主播的问题。

1

斗鱼的解决之道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下现有斗鱼平台与主播的合作模式,具体的来说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Part.1

独家签约主播

主要针对高质量的顶尖主播,平台与主播的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到期后,基于双方认可可以续签。

合约一般对主播的直播时长及同时在线观看人数有最低要求,根据平台视主播的直播内容质量及同时在线观看人数等指标支付主播基础薪酬,并对用户支付的虚拟礼物进行分成。

旭旭宝宝就是此类型的代表,有传闻斗鱼独家签约费用高达1.3亿人民币,超越了国内绝大多数明星的身价。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图为"旭旭宝宝直播"

对于独家签约主播,平台将负责运营主播的商业活动,并由专门团队协助主播策划直播内容及开展优化运营活动。主播将通过平台得到更多的线上、线下商业活动及曝光推广机会。

2017年和2018年,斗鱼独家签约的主播数量分别为2000位和5200位。

Part.2

工会签约主播

平台直接与公会合作并进行分成,由公会负责主播的招募、培训、管理和推广。通过公会合作模式,平台能够更方便的覆盖到更多内容品类的主播群体。

现在斗鱼的平台上有八大知名的官方公会,分别为得鱼文化、羡鱼文化、星鱼文化、鱼海文化、鱼来文化、鱼水文化、鱼棠文化、月鱼文化,大家所熟知的冯提莫就属于官方公会中的星鱼文化。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图为"冯提莫直播"

但是这八大公会主要是以游戏为主。几乎不涉及颜值类主播,这类高人气颜值主播斗鱼主要是通过与小象互娱等非官方公会合作的方式进行合作,大家比较熟悉的PDD其实属于公会小象互娱的一员(看样子PDD确实是颜值主播的实力代表哈哈),斗鱼上非官方的公会以小象互娱、伐木累等为代表,已经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图为"PDD直播"

Part.3

自主注册主播

除此之外,约80%以上的主播是出于个人兴趣在平台自主注册并获得主播资格。

对于平台而言,这一群体是培育未来明星主播的蓄水池。对于有潜力的主播,平台通过数据发掘和流量倾斜帮助其更好面对粉丝受众。表现优秀的主播更是有望发展成平台独家签约主播。

此类自主注册主播以小主播为主,很多大主播,例如上面提及的旭旭宝宝就是从自主注册主播逐步成长起来的。

从以上我们可也以看出斗鱼对于主播留存的一个逻辑,首先是通过平台影响力召集更多素人来到平台直播——然后是发掘和扶植有潜力的主播——最后与表现优异的直播签约独家,而对于独家签约的主播,斗鱼的是胡萝卜加大棒策略——即以相对丰厚的合约报酬进行签约,以高昂的违约成本惩戒违约主播。

但即使是这样,每年斗鱼还是少不了与主播"对簿公堂"。从一定程度上讲,斗鱼严苛的合约能否得到法院的判例支持成为了斗鱼现有商业模式能否维系的"生死线"。

2

"铁腕"斗鱼与主播的"违约战争"结果几何

据公开的判决情况统计(不包括仲裁、最终和解和调解的案件),2016年-2019年期间,斗鱼平台与违约主播的诉讼案件已经高达26件,经过统计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事实: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1)除了被法院认定主体出问题的案件,所有的案件,斗鱼都获得了违约金的支持,法院对于主播跳槽构成违约的事实没有异议,斗鱼法务部门对于违约事实的举证也是充分到位的;

(2)除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郁剑飞合同纠纷一审案和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涛涛合同纠纷,斗鱼未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外,其余所有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3)2019年判决的案例中,斗鱼主张违约金的金额支持比例均在50%以上,平均支持比例在70%左右,法院违约金判决支持比例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

我们从法院的判决趋势来看,直播平台的这种商业模式越来越获得判决的认可,那么这些直播公司的法务部门是怎么维护自身商业模式的利益的呢?我们简单总结了下他们的三个杀招。

3

直播平台的 "三板斧"

Part.1

高额违约金是平台可以祭出的稳定杀招

平台都会给自己的独家主播设置高额违约金,最近被大家所熟知的高额违约金案例——虎牙与嗨氏的案件,虎牙要求追偿虎牙请求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900万元律师费70万元,最终获得法院的全部支持。

法院在判决中就认为判决高额违约金的说理部分,体现了为什么判决这么高额违约金的依据。

我们简单概括下,法院的认为流量是基础——作为互直播平台模式中的核心,关系互联网企业的命脉。如果流量流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及价值。直播平台和主播合约看起来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上对于主播带来流量的"锁定",而非仅仅是在获取主播通过直播等劳务行为带来的回报。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主播违约案件,直播平台都会得到高额违约金的支持。一般而言,违约金的支持力度,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四个维度:流量损失的情况、主播薪酬的情况、主播是否恶意违约跳槽、原平台是否有违约、欠薪的情况。

Part.2

继续履行合同具有最高的警示性作用

在平台与主播的诉讼中,继续履行合同也是大部分平台都会主张的诉讼请求,对于平台来说,如果该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对于平台来说对于主播会有更强的牵制作用。

但从斗鱼的诉讼案例中,我们发现这类诉请的支持几乎没有法院支持,例如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曹悦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法院重点考虑了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通常来说主播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同时也会考虑与新合同的效力冲突,武汉地区的法院认为合同继续履行的基础是不存在的: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但是也有些地区是支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此类判决主要集中在上海地区,在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贾少寒合同纠纷民事纠纷一案中,法院基于对于契约的保护,最终裁定了主播可以继续履行合同。这一判决还是极具杀伤力的。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继续履行合同"这板斧"能否得到支付,对于诉讼地区的选择更有讲究。

Part.3

不正当竞争的打击力度大

主播违约除了从主播层面进行打击外,如果能直接约束到挖角的竞争对手,对于竞争对手和主播也是一种震慑。

武汉鱼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炫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脉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二审法院从网络直播行业的竞争特点、炫魔公司、脉淼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网络直播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反不正当竞争法介入的必要性考察这三个角度进行了论证。最终认定,炫魔公司、脉淼公司的行为损害了鱼趣公司的利益,违反了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案件一经判决便在业内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此次判决引用的条款是诚实守信的原则性条款,并非有明确的明文条款。

实际上是主播违约行为本身已经有合同的条款进行约束,对于接收主播的第三方公司来说,如果以该案例的判决作为标准,其接纳主播的注意义务势必要提高,这对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会有一定程度的干扰。但是从平台的角度而言,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是一种好的思路。

4

斗鱼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启示

直播平台留住主播,具有竞争力的薪水是保障,但是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底线,斗鱼这些直播平台就是通过严苛的协议和对于法律法规案例的理解运用,熟练地用"高额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不正当竞争"这三板斧,维护自身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

实际上,上文所讲的张大仙事件虽然表面让斗鱼失去了些"牌面",但是张大仙从闹出要出走传闻到8月2日合约到期才敢正式出走,可以看出其本人和团队还是威慑于斗鱼的合约之下的,这样的做法很难说跟原来的违约跳槽案件司法判决的结果无关,同样也给更多的主播做了示范—违约的代价是要慎重考虑的。

张大仙虎牙首秀引2600万人围观,斗鱼为留住主播祭出这三大手段

△截图源自微博

从斗鱼一路与主播的缠斗来看,更多的互联网企业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1、法律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存底线。

很多互联网企业可能认为能在短时间内快速积累起业务量,跑通市场用户才是最关键的,其实不然,从斗鱼和最近小红书被下架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如果没有基础的法律护航作为保障,很多商业模式即使在商业上跑通了,到最后很可能是镜花水月,何况还有很多暂时只烧钱不赚钱的互联网新模式,如果因为法律问题导致商业模式不可持续而无法最终变现,这个打击是致命的。

2、互联网公司的法务应该是更前置的。

在传统的印象中,法务部门应该是兜底的,有事情才处理,平时主要也就做些风险防范。但是,在互联网企业中,因为商业模式带有一定的创新性,很多事情还没有司法实践。法务部门除了要考虑风险以外,往往需要考虑更多保障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法务部门需要更前置到业务场景中,综合考量到立法、司法的进程,这就更加考验法务的综合能力。

最后,我们认为虽然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众多,但是不代表其一直是处于法律的空白状态,其实很多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存在,只是缺乏相应的司法实践,更多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和斗鱼学习,不断精进在商业活动中对于法律的学习与运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