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司法部长傅政华提出坚持发展的“枫桥经验”从何而来

据司法部官网,5月9日至11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浙江调研时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新贡献。

涨知识|司法部长傅政华提出坚持发展的“枫桥经验”从何而来

5月9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到诸暨市枫桥镇调研。 本文图片均来自司法部网站

傅政华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工作要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出新光彩。

此外,在浙江期间,傅政华先后到诸暨市枫桥司法所、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枫桥经验”陈列馆、温州市及瓯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地调研考察,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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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到温州市调研

此处被反复提及的“枫桥经验”究竟从何而来?

《法制日报》今年4月的报道回顾了这段历史:

1963年被很多研究者认定为是“枫桥经验”诞生之年。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是当年的枫桥镇,也是全国要解决的一大“治理”难题。枫桥镇的群众最终选择了以发动群众、教育说理的方式改造“四类分子”。

1963年10月下旬,枫桥镇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要求好好总结枫桥的经验。11月上旬,在浙江省委工作队和诸暨县委共同署名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一文中,“枫桥经验”诞生了,其核心就是“少捕人、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

1998年8月,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诸暨市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40多天,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枫桥经验”新发展》的调查报告,总结了枫桥地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四前”工作法,即“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要求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003年11月,纪念“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在诸暨召开,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上述报道认为,55年来,“枫桥经验”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内核,在变与不变的选择与判断中,创造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奇迹。

此次浙江调研,傅政华继续强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再次显现出“枫桥经验”的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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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到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调研

据中新社报道,傅政华在5月10日温州举行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指出,“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要站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高度,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傅政华提出,下一步要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同时也要努力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比如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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