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5月了,2019年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你辦了嗎?

一、什麼是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

2019年個稅彙算清繳是指,咱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2019年本年一整年(不涉及以前及以後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扣除額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如捐贈等)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辦理退稅或補稅。公示如下:

[(綜合所得收入額 -60000元 -“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 -其他扣除)×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2019年已預繳稅額。

二、你需要辦理嗎?

如果你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 12萬元的或者需補稅金額不超過 400元的。不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如果你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或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 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 400元的。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三、申辦方式

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6月30日之間,通過以下方式辦理。

1、個人通過APP辦理。

2、通過獲取工資薪酬或者勞務報酬的扣繳義務人辦理。

3、委託專業機構或個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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