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4月30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平台“清风陕州”发布信息,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张汴乡北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勋让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

2012年至2014年11月,张勋让担任张汴乡北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召集村“三委”干部开会研究,以误工补助、奖金的名义,为村组干部违规发放补助39910元,其本人也参与领取。张勋让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勋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店镇新建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原店镇新建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向村干部发放工作补助,先后累计发放198000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新建村党支部书记张占文,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巷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该村村委委员兼报账员荆占民、时任监委会主任荆增忍、监委会主任兀社芳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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