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委巡察組反饋十二屆市委第十輪巡察情況

(撫順新視線)

市委巡察組反饋十二屆市委

第十輪巡察情況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日,市委巡察組分別向市委第十輪巡察28家市直部門和單位書面反饋了巡察情況。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30日,市委組成8個巡察組。其中,3個市委巡察組對市教育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等8個市直部門和單位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專項巡察;5個市委巡察組對市退役軍人局、市扶貧辦、市技術創新研究院等20個市直單位和部門開展落實機構改革任務情況專項巡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輪巡察反饋方式和整改時限做了相應調整,2020年4月17日,市委第十輪巡察全部反饋完畢。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六圍繞一加強”“五個持續”和“四個落實”總體要求,重點聚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和機構改革政策執行、任務完成情況,強化精準思維,不斷深化政治巡察,順利完成巡察任務。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別聽取了巡察情況彙報,對巡察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下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中,發現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和機構改革任務方面分別存在一些問題。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學習貫徹不到位。8家被巡察單位不同程度存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不到位,特別是對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關於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重要批示精神的學習浮於淺表、措施不實、針對性不強。二是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肅。存在財務審核報銷不規範,超範圍列支、白條入賬;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私存、超標準報銷等問題。三是執行公務接待、公務出差、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尚有差距。存在超標準接待、公出違規報銷、違規報銷車輛費用等問題。

落實機構改革任務情況專項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履行機構改革主體責任不到位。20家被巡察單位不同程度存在學習貫徹機構改革相關文件部署不及時、不全面,貫徹落實滯後、不到位。二是落實改革規定要求不嚴格。存在“三定”方案落實不到位,人員轉隸不及時、人員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固定資產劃轉不及時、不徹底,管理不規範;三是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財務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四是保密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存在保密工作領導機構不健全;硬件設施不完善;檔案和涉密文件管理不夠規範等問題。

巡察中,各巡察組收到一些反映黨員幹部的問題線索,已經按照有關規定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等相關部門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