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宣佈!最後7個貧困縣正式脫貧退出!涉及於都縣、興國縣、寧都縣、贛縣區、鄱陽縣、修水縣、都昌縣



江西省宣佈!最後7個貧困縣正式脫貧退出!涉及於都縣、興國縣、寧都縣、贛縣區、鄱陽縣、修水縣、都昌縣

4月26日10時,江西省貧困縣脫貧退出新聞發佈會在南昌舉行。

小編從發佈會上獲悉,經縣級申請、市級初審、省級專項評估檢查和向社會公示等程序,于都縣、興國縣、寧都縣、贛縣區、鄱陽縣、修水縣、都昌縣均符合貧困縣退出條件。經研究,批准以上7個貧困縣脫貧退出。

至此,江西全省25個貧困縣全部實現脫貧退出,這是江西省扶貧開發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事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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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脫貧退出是指貧困戶家庭收入達到脫貧標準,擁有了穩定增收的途徑,各項指標符合要求,就可以宣告這戶貧困戶脫貧退出或者脫貧越線。

以戶為單位,該農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通過退出程序審批後認定為脫貧。按照國家和省要求,貧困戶退出必須達到“一達標、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兜底脫貧人口也要達到此標準),其中任何一項不達標,都不能退出。存在“八種不能脫貧”情形之一的均不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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