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現在天價彩禮現象怎麼看,其本質又揭示了什麼?

厄爾度詩


天價彩禮感覺已經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好像給彩禮少了掉價一樣!有個情感專家這樣說過,姑娘出嫁要的彩禮多一點,更能讓男方懂得珍惜,娶的成本高了,男人就不會輕易離婚!我認識一個女孩子要彩禮,把一個本來在農村還算小康的家庭,一夜之間就打到解放前了,首飾折人民幣十萬元,彩禮錢18.8萬,房子首付折人民幣35元,合計人民幣63.8萬元!婚後放20萬高利貸給老公公,每年利息五萬!太高明瞭!她生完孩子出去打工,讓她老公陪她一起走,但她老公的爺爺病重,老公從小是爺爺帶大的,感情很深,她老公想在家陪爺爺,結果她就鬧離婚!公婆勸一下,連公婆一起罵,結果老公沒辦法要走時,爺爺去世,第二天沒有給爺爺送葬就坐飛機走了!一家人忍氣吞聲,原因是不敢離婚,因為離婚的成本太大了!


嵐虹


本文就以歷史角度,從毛澤東主席婚禮開始說起,聊聊天價彩禮問題。

1920年的冬天,27歲的毛澤東主席和19歲的楊開慧結婚。

楊開慧的父親楊昌濟是毛澤東主席在湖南第一師範學院的恩師,在此之前擔任北京大學教授,可惜此時已經不幸病逝。

而毛澤東主席此時擔任第一師範的國文教員,從身份上說,毛澤東主席和楊家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但楊開慧沒有計較這些,獨自一人帶著行李來到了愛人的宿舍,讓兩人的愛情開花結果。


他們相約婚禮“不作俗人之舉”

於是,他們進行了一場一反當時社會潮流的婚禮,沒有八抬大轎的花轎,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有那些繁瑣而隆重的儀式,也沒有“拜天地入洞房”的禮節,更沒有高昂誇張的天價彩禮。

僅僅是換上了新裝,花了6個銀元,辦了一桌酒席,宴請了長沙的幾位親朋好友,在親人和幾位摯友的見證下,就在湖南一師的教員宿舍裡進行了簡樸而簡潔的婚禮,新房裡沒有一件傢俱是新的。

要知道,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將婚事大操大辦的習慣。

古代廣大勞動人民家庭,女兒嫁出去就成為“別家人”,不再承擔父母的養老義務,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方到男方家,相當於多了一個勞動力。

因此,男方需要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數額的費用,這就是所謂的彩禮

相應的,女方也要向男方回一定數額的費用,這就是所謂的

嫁妝

彩禮和嫁妝由此形成了封建社會極具代表性的社會風俗。

應該來說,彩禮和嫁妝的出現是由於封建社會的生產資料私有制造成的,是封建買賣包辦婚姻的產物。這就是它產生的本質。

尤其是自唐朝宋朝以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湧流,市民階層的崛起,彩禮越來越高,相應的嫁妝也越來越高。

尤其是在宋朝,彩禮高,嫁妝也高,很多達官貴人,為了嫁女兒,可是大吐血,很多人為此叫苦不迭。

當時社會,甚至出現了一個非常惡劣的現象——“賣女兒”。

這種現象有主動的,也有被動的。

主動的是女方家庭當女兒出嫁之後必須要有高昂的彩禮;

被動的是一些達官貴人、地方豪強,看中了哪個女子,直接就扔下彩禮,將該女子強娶回家。

進入民國以來,體現封建社會“明媒正娶”的彩禮之風、“賣女兒”之風依舊盛行。

在那樣一個小生產者大量破產的動盪時代,窮人付不起彩禮娶不了親,而地主階級則普遍地“妻妾成群”——這不僅僅是封建惡俗,更是社會貧富差距的體現。

歌劇《白毛女》中,楊白勞一輩子辛辛苦苦,卻反而欠下了地主黃世仁還不清的利滾利的債,最終被逼將喜兒“賣”給黃世仁抵債。

瓊瑤著名電視劇《情深深、雨濛濛》中,女主陸依萍的母親就是被軍閥陸振華用這種方式強娶為八夫人。

這種文藝作品其實就是對當時社會現象的反映。

也就是說,在民國時期,當時結婚需要彩禮現象依然十分嚴重。

彩禮越多,婚禮越熱鬧,才能體現自己的身份。


比如1927年12月1日,蔣介石與宋美齡結婚時,就在上海崑山路景林堂宋宅舉行了隆重的世紀婚禮。

當時有1300多位各界名流以及美、英、日、挪威、法等16國領事出席婚禮。蔣介石甚至讓青幫大佬杜月笙負責維持秩序。

因此,毛澤東主席和楊開慧這樣簡樸的婚禮在當時頗有些驚世駭俗的意思,頓時被傳為佳話,成為進步青年競相學習的楷模。

此後我D領導幹部結婚,基本都向毛澤東主席和楊開慧兩人學習。

比如,陳毅元帥,1932年重陽節,陳毅元帥與18歲的興國女紅軍賴月明結婚。

陳毅元帥當時已是江西軍區司令兼政委,指揮6個獨立師和所有地方武裝,但他的婚禮一樣沒有一分錢彩禮,花了20塊大洋(這錢還是賴月英借的)擺了八桌宴席,就完成婚禮。

比如1949年10月15日,毛岸英和劉思齊正式結婚,當時婚禮在Zhong Nan Hai 的菊香書屋的西房裡舉行。

按理說,這個時候完全可以將婚禮搞得隆重些,也來個喜上加喜嘛。

但是兩人的婚禮也非常簡樸,簡樸到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毛岸英穿的一身標準制服,是他給李克農當翻譯會見外賓時配發的“禮服”。

劉思齊的上衣,是燈芯絨布做的,褲子半新不舊,腳下一雙方口布鞋是母親張文秋買給女兒的嫁妝。

當時婚禮來賓也就十來個,來賓帶來的禮物都非常簡樸,都是些小紀念品。

價值最高的就是朱德元帥送的一隻他戴了幾年的日本手錶。


這就是當時的婚禮。

1950年,新中國頒佈了第一部《婚姻法》,除了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還明文規定,“禁止任何人藉婚姻關係問題索取財物”。

這項法律,一直被延續了下來,後來的1980年、2001年《婚姻法》有進行了數次修訂,但甭管怎麼改,卻都保留了這一條款。

也就是說,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明文禁止在中國存在幾千年的彩禮。

是的,你沒看錯,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通過彩禮,索要財物現象其實是違反婚姻法的。

可就算有法律明文規定,就算有毛澤東主席和毛岸英父子,以及其它人作出表率,依舊沒有杜絕社會上的彩禮之風。

一方面是因為國家雖然制定了婚姻法,但這玩意也沒法強制執行,總不可能把新婚夫妻或女方父母關進大牢吧。

另一方面,新中國雖然建立了,但彩禮風俗已經深入人心,想要一下子移風易俗太過艱難。

一直到1953年--1956年,三大Gai Zao完成後,新中國社會主義福利保障體系,特別是集體養老制度逐漸建立。

當時城市社區一般實行的是國營工廠辦社會,企業包辦職工及家屬的教育、醫療、養老;

而在廣大農村地區,1956年農村五保供養制度也開始建立,對農村村民中無法定贍(扶)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老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在吃、穿、住、醫、葬和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等方面給予生活照料和物質幫助。

1958年,很多地方的農村開始集體開辦敬老院的嘗試。

1962年,“敬老院”的模式也逐漸成熟並固定下來,集體養老與居家養老並存模式已經出現。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可以自願選擇參加集體勞動或不參加集體勞動。女方家庭自然不必再為女兒出嫁後的養老問題擔憂。

這就極大破壞了彩禮現象出現的經濟基礎

再加上當時各地開展了大量的宣傳、教育活動,從思想上進行抵制。

彩禮現象逐漸被杜絕,只剩下一些象徵意義、代表正常人情往來的實物贈予行為。


新郎手中的鐵鍬是嫁妝,新娘手中的圖書是彩禮

在那個年代,全社會的婚禮基本都非常簡樸。

一般就是經人介紹,雙方父母同意後,直接領個證,然後男女雙方兩人共同置辦一些傢俱,單位同事、左鄰右舍來家祝賀一下就完成了婚禮。

沒有份子錢,也不要什麼彩禮,嫁妝,簡單吃完婚宴就完成婚禮了。

以食堂為例,我外公經中間人(俗稱媒人)介紹認識了我外婆。

兩人在1968年左右完成的婚禮,他給我外婆的“彩禮”就是一床棉絮,然後我外婆帶著這床棉絮,就嫁給了我外公,組成了一個家庭。

我父親也差不多了,1988年,我父親和我母親結婚,由於我爺爺和我父親是木匠,我父親給我母親的“彩禮”就是自己做了幾個傢俱。

除了一個風車外,其它傢俱又被我母親當成“嫁妝”帶回了我家,兩人就這樣完成了婚禮。而食堂的個例,只是當時社會的一個縮影,這個大家可以去諮詢自己的長輩

時光荏苒,時至今日,婚禮越來奢靡,婚宴的排面越來越大、彩禮越來越高,就連份子錢也隨之水漲船高,由此出現了所謂的天價彩禮

究其原因,食堂私以為有以下原因。

第一,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導致社會攀比之心越來越重。

想必很多人深有感觸,所謂的彩禮代表一個臉面。給得越多臉上越有光,久而久之,給得少或者不給(這年頭,我就沒見過不給的)反而會臉上無光。

其實很多時候男女雙方並不在乎這個彩禮,之所以要給,為的就是這份面子。而女方父母正常來說,一般情況下,都會將男方給的彩禮還給女兒,甚至有的時候還會倒貼一部分,當然這筆“嫁妝”通常都是由女兒掌管。

正常情況下,所謂的“賣女兒”現象並不多見。

第二,女方父母養老需要。

很多女方父母用心培養了女兒,女兒嫁出去,組建新的家庭,他們也需要通過這筆彩禮用於養老,所謂養兒防老,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第三,男女雙方家庭狀況所致。

一般來說,新郎家裡有個兄弟,女方父母為了讓男方父母在分家前多給女婿、女兒拿點財產,會通過提高彩禮的方式,完成這個目的;新娘家裡有個兄弟或姐妹,也會為減輕負擔,提高彩禮數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結婚彩禮往往要低一些。

又或者,男女雙方所在地不同,比如不同縣市的男女結婚所需彩禮遠比一個縣市裡的男女結婚高很多。

以上基本就是彩禮出現的幾個正常的、主要的原因。

當然世間之大,無奇不有,不排除有所謂的“賣女兒”現象,甚至還有人利用女人騙取彩禮現象,這不僅違反了婚姻法,更是赤裸裸的經濟詐騙。這就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了。

據說,到現在有3000萬左右未婚男生,這個天價彩禮問題無疑是制約他們結婚的一個重要因素,怎麼解決天價彩禮問題,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思考。

幸運的是,食堂已經結婚,並且我愛人當初要的彩禮並不高。

不幸的是,食堂有個兒子,或許多年以後,我也需要面臨這個問題。

當然,又或許多年以後我們能回到毛澤東主席那個沒有彩禮、不要嫁妝、簡單樸素的婚禮時代呢?


食堂開講


身為女性,覺得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有四點。

一,農村攀比心,生怕自己要的少,會被別人笑話不值錢,受一個地方環境的惡習影響。

二,要嫁的是家裡兄弟倆的普通家庭,怕老人以後偏心,先要一個大彩禮把錢佔著再說。

三,女方家怕兩個人以後離婚分手,要來的彩禮錢可以存起來作為女兒的一種未來生活保障,同時花大錢娶回家的媳婦,男方家自然不敢輕易不珍惜,因為離婚和再結婚成本太高,能有效降低離婚率。

四,女方家窮,要錢為了貼補孃家的,這種情況極少數,不過也不乏其存在。

不管哪種情況,如果【感情深】,奔著早晚都是一家人的想法,這些都不是什麼事,反正錢都是在自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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