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和北京都交了十年社保,可在北京退休嗎?可以,排除這種情況

前幾天,有個網友問:

她在老家和異地都繳納社保十年了,問我,將來是否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

我問了她在異地繳費的年齡,告訴她,可以的!

我為什麼問她在異地繳費的年齡呢?

異地退休到底要滿足什麼條件呢?

哪種情況,即便是繳費十年以上,也辦不了呢?

正好我有個同學在北京上班,下面將以我同學為例,由晶說社保為您深度解析“在異地辦理退休,要滿足哪三個條件?如何選擇退休地最有利?

老家和北京都交了十年社保,可在北京退休嗎?可以,排除這種情況

001 辦理退休地的原則

一、戶籍地優先原則

如果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就在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二、從長、從後原則

如果參保地和戶籍地不一致,按照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有兩種情況:

  • 如果多地都繳滿10年,那就在最後一個繳滿10年的地方領取養老金;
  • 如果每個參保地都沒繳滿10年養老保險,最後只能把我們的養老關係全部轉回戶籍地,在戶籍地領取養老金。

002 異地辦理退休,首先必須滿足在當地繳費年限10年以上。

本案例中在老家繳費十幾年,異地繳費十幾年,已經滿足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規定,是可以在到達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的。

因為在異地繳費已經超過10年,所以從這一條來說,符合異地退休的規定。

以我同學為例,在山東老家繳費6年,在北京繳費12年,合計繳費年限18年。

那麼,從繳費年限來說,她已經滿足在可以在北京退休的最低繳費年限10年以上的規定的。

老家和北京都交了十年社保,可在北京退休嗎?可以,排除這種情況

003辦理退休的時候仍然是在異地繳納社保,而不是老家。

根據辦理退休地“從後”原則

如果開始在老家繳納社保,然後在異地繳納社保十年以上,並且持續繳納社保到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

以我同學為例,開始是在山東繳納社保6年,後來在北京繳納12年,並且辦理退休的時候也是在北京繳納的,那麼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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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首次在異地繳費年齡,不超過女40歲,男50歲,否則就是社保臨時賬戶

以我同學為例,她第一次在北京繳納社保的時候是35歲,沒有超過40歲,那麼就不屬於臨時賬戶,屬於正常繳費的社保賬戶。

如果她在北京第一次繳費的時候超過了40歲,即便是交滿了10年以上,也是臨時賬戶,是不允許在北京辦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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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的話

選擇異地退休和戶口所在地退休,主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呢?

根據養老金計算公式,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你繳費多年累積的金額,到退休時是固定的。

基礎養老金部分主要取決於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和繳費年限。

也就是說,在繳費年限和繳費係數相同的前提下,社會平均工資越高,基礎養老金就越高,你的退休金就越高!

所以,退休時儘量選擇符合條件的城市中,社會平均工資高的城市,來辦理退休,就可以拿到高的養老金,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老家和北京都交了十年社保,可在北京退休嗎?可以,排除這種情況

綜上所述,而想要在異地辦理退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異地繳費超過十年;退休時仍然在異地繳納社保;不是臨時賬戶。

滿足了以上條件,且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就可以把其他地區的社保轉移過來,在工資高的城市辦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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