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政府领导约谈4.17火灾有关责任单位

南溪区政府领导约谈4.17火灾有关责任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宜宾市民房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近日,南溪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波,副主任、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凌健先后就南溪4.17民房火灾,分别约谈区公安分局、南溪街道、黄泥村、南溪街道派出所等相关民房消防履责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主持约谈。

南溪区政府领导约谈4.17火灾有关责任单位

约谈重点围绕街道、村社及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法定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说明和强调,消安委办公室主任就村委、社区消防工作相关法规内容作了阐述和说明,街道、派出所、村社负责同志做了履职情况汇报,并就后期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南溪区政府领导约谈4.17火灾有关责任单位

凌健副区长要求区公安分局、南溪街道派出所等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加强对社区、村委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群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安厅《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严格履职、严格问责,确保法规制度落地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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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波常务副区长在会上强调,消防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安全,更关乎社会长治久安。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强化责任监督落实,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安全防范,注重行动实效。

南溪区政府领导约谈4.17火灾有关责任单位

就加强民房火灾防范工作,区领导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分析原因、认真总结,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重点地区、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隐患。三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守土尽责、保障平安,切实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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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 : 杨亚林

新浪微博:@南溪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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