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上海玛宝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宝公司”)

担保总额:56.506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为玛宝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5.10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

(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权转让期间继续维持对玛宝公司的担保关系,如公司承担了前述担保责任,则玛宝公司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该笔担保涉及银团贷款,前期因疫情影响,部分银行的解除担保流程暂未完成,经公司多次督促,目前预计将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解除担保期限延后至2020年6月30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参股公司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玛宝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颢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湖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90.1%、9.9%,注册地:广中路40号C-12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甫;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筑、装潢材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玛宝公司总资产467,642.21万元,总负债453,200.94万元,净资产14,441.27万元,2019年1-12月实现主营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402.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不超过56.506亿元。截至目前,新湖地产为玛宝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5.10亿元。

3、保证范围:所有担保债务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和合理支出。

4、保证期间:自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到期(2026年8月15日)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解除担保期限延后至2020年6月30日。

四、董事会意见

玛宝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进展顺利,公司已按协议收到股权转让款项;上述担保系过渡期安排,未来持续时间较短,同时已约定如公司承担了前述担保责任,玛宝公司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该担保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其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20.63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7.5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07%和42.84%;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