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实施方案

合作市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实施方案

合作市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合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方案》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印发《合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通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行动,推动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著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精心谋划、统筹推进,努力谱写合作市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一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三是奋力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四是改善公共服务和提高民生保障。五是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六是巩固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七是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八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实施方案》明确,合作市推进“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行动的重要任务是: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二是多举措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凝心聚力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补齐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短板。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传承创新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定期督查调研、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对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联系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开展联创共建相关活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要强化协调指导。要严格按照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测评指标体系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南,加强动态管理、跟踪反馈工作,推动创建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要提供必要支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民族工作运行机制建设,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各类资源、项目、资金、人才等重点倾斜,为创建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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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南州民委

监制:魏旭文 审核:冯锐 编辑/制作:郭明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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