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明確50個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方案

廣西新聞網南寧4月28日訊(通訊員黃興妮 溫海玉)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局向區內各設區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印發《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提升體育設施專項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建設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建設方案),明確規定了廣西50個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方案。

此舉旨在加強廣西2020年鄉村振興公共體育基礎設施項目和資金管理,督促各項目單位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等,加強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撥付前的審核和使用中的監督檢查,規範資金使用,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落實資金、土地、環評等建設條件,確保計劃下達3個月內實現開工建設,按質按量完成年度計劃和工作目標。

據悉,廣西2020年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中,公共體育服務設施工程專項安排了1.2279億元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於建設50個公共體育基礎設施項目。即綜合體育館2個、全民健身中心5個、健身步道16條、休閒體育公園15個、民族傳統體育基地3個、多功能運動場6個、縣級體校3個。

建設方案嚴格規定了各項目建設的內容和標準。其中,綜合體育館(場)室內外體育場地面積不低於3000㎡,設置不少於7片可套用的室內外場地設施,開展不少於8項體育活動項目;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500萬元。全民健身中心建設規模應在2000㎡-4000㎡之間,對建設規模不符合項目不予以支持;每個項目按平均總投資600萬元測算,不超過平均總投資的80%比例進行補助(本年度每個項目補助金額均為480萬元)。休閒體育公園分為大、中、小型休閒體育公園,其中小型休閒體育公園在3000㎡—5000㎡公園增設廣場類場地、球類場地、步道類場地等體育設施和全民健身路徑等健身設施,把公園建設成一個體育鍛鍊、健身休閒型的公共場所;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100萬元。中型休閒體育公園在5000㎡—8000㎡公園增設廣場類場地、球類場地、步道類、攀巖場地等體育設施,把公園建設成一個體育鍛鍊、健身休閒型的公共場所;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200萬元。大型休閒體育公園在8000㎡以上的公園增設廣場類場地、球類場地、步道類、自行車騎行場地等體育設施和配建全民健身路徑等體育健身器材,把公園建設成一個體育鍛鍊、健身休閒型的公共場所;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300萬元。民族傳統體育基地建設用於民族傳統體育項目訓練、賽事基地,如龍舟賽道、獨竹漂賽道、鬥牛賽場等項目賽道,碼頭,觀景臺等訓練比賽設施;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150萬元。多功能運動場在街道、社區和鄉鎮建設綜合型運動場;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30萬元。健身步道利用景區、公園、綠地、城市街道、城鎮邊角地、江河湖堤岸新建一條不少於15公里的登山健身步道、騎行步道、或古驛道;單個項目自治區定額補助200萬元。縣級體校建設支持沒有縣級體校的新建體校,單個項目按500萬元補助,現有體校,改擴建按300萬/個補助;按照縣級體校基本辦學標準要求組織建設,開設訓練項目不少於3個,在訓人數不低於100人。

建設方案規定,項目單位要按照計劃安排的建設內容組織實施,不能自行調整計劃內容,如因實際情況確需改變資金投向和用途的,必須按照要求報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批准,同時報自治區體育局備案。自治區體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實地檢查,對不能按要求建設和出現其他問題的單位,將下發通知限期整改,確保項目順利推進。項目竣工後,必須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凡出現未按照項目要求擅自更改項目地址、未在規定時間內完工、不符合建設內容和標準等情況的,將視情況減少當地後續年度項目資金的安排。

通過實施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有力推動了我區鄉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鄉村公共體育設施條件,有效增加鄉村公共體育設施服務資源,全面提高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水平,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元化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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