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罚!洒水车为避免交通违法遭处罚不挂号牌

唐山市:罚!洒水车为避免交通违法遭处罚不挂号牌

近日,一些园林绿化作业车辆无牌上路行驶,随意闯红灯、调头等交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对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唐山交警九大队加大对特殊作业车辆的查处和治理。近日,一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洒水车被交警九大队查获。

4月22日早高峰时段,林荫路与园东道交叉口处,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洒水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存在的隐患。司机称之所以未悬挂号牌,是为了避免在工作中交通违法而遭到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 2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洒水车和其他社会车辆一样,都属于机动车,按照规定需要完善上牌登记、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作业,否则都是违法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奉劝各位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处罚不是目的,遵规守法、安全驾驶才是王道。(燕都融媒体记者吴艳丽 通讯员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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