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式的奉献,社会是否需要计算成本?

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是我们自古歌颂的英雄品质,但并不是每个英雄都能从危险中全身而退。当用一个人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生命时,当用一群人的生命换回一个人的生命时,这种飞蛾扑火式的奉献,真的应该提倡吗?救人前是否需要计算成本?

飞蛾式的奉献,社会是否需要计算成本?

2009年10月24日,湖北省荆州市,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大学生在救落水的两个小男孩时不幸身亡。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40多名同学到江堤边野炊,下午2点左右,发现有两个小男孩溺水,大家组成人体迅速展开救援,由于水情复杂,人梯被冲散了,最终,两个落水的男孩被救了,但是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人却因体力不支,永远留在了湍急的江水中,献出了年仅19岁的宝贵生命。

2013年8月10日,云浮市新兴县,年仅十岁的贵州少年崔勇浪在救落水同伴时不幸身亡。七名小朋友在新兴县集成河新城段下游二十米处抓鱼,其中一人不幸滑落水中,崔勇浪立即跳入水中救人,水流湍急,溺水的孩子被救起,而崔勇浪在施救过程中不幸被暗流卷走。

我不去评价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他们的做法是否是当时的最佳选择,他们都是勇敢且无私的。只是站在大众的角度,来看看对一个社会而言,究竟应不应该计算这个成本。

飞蛾式的奉献,社会是否需要计算成本?

从社会资源的层面而言,通常,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比年迈的老者对社会的贡献可能更多,高学历者比低学历者对社会的价值可能更大,富有的人比贫穷的人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可能更多。

从生命平等的角度而言,年轻人,老者,科学家,普通工人,老板,拾荒者,生而为人,不过是芸芸众生罢了。牙牙学语的孩童虽懵懂无知,却未来可期;垂垂老矣的长者风华虽不再依旧,却用点滴谱写了不凡。

说实话,现在敢见义勇为的其实真的越来越少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扶老奶奶过马路还要考虑她会不会突然假摔的年代。所以,社会其实还是需要这样的见义勇为的,也是鼓励这种行为的。只是,有时候见义勇为的成本实在太大了。还是需要相关组织和部门出台一些政策尽量减小这种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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