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七章原文、註釋、譯文、導讀及解析

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原文、註釋、譯文、導讀及解析(收藏版)

《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在前,《德經》在後,並分為81章,全文共約五千字,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第37章 道常無為

【原文】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①。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註釋】

①樸:“道”的另一個稱呼。指道的一個方面。

【譯文】

“道”永遠是順其自然的,卻又好像沒有什麼事情不是它所作為的。侯王若能遵循道的原則,無為而治,天下萬物就會按自身規律正常發展。當它的自生自長產生貪慾時,我就用道的真樸去整治它。用道的真樸來征服它,就不會再起食慾之心了。沒有貪慾自然會清靜無為,天下萬物將自然而然走向穩定、安寧。

【解析】

這一章是老子《道經》的最後一章,《道經》共三十七章,主要講述了大道的概念、形狀、意義、價值和規律。本章與第三十五章的的內容基本相同,中心議題是“無為而無不為”,即老子的樸治主義思想,也是老子思想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的命題。老子認為最完美的治世之法是“無為”,即順著道的法則自然而為。能順道而行,就會自然走上正軌。

在本章中,老子再次強調,治國的根本在於無為,治民的根本在於使民無慾。當老百姓違反天道、犯上作亂時,統治者儘量不要施加刑罰,更不要利用武力進行征討,而應以淳樸和無慾去教化和感化他們。老子認為,治國者只有遵循大道,無為而治,百姓才會無拘無束,自由自在。在第二十五章中,老子曾提到過“道法自然”,意思是說自然是無為的,所以道也是無為的。什麼是無為?就是靜、樸、無慾。治國者如果能夠遵循道的法則去處理政事,就不會危害百姓,而百姓也不會滋生貪慾,這樣他們就會過上自然、平靜的生活了。

無為的思想在老子《道德經》中多次被闡述、解釋。本章第一句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如何理解老子的道呢?道與宗教裡的神不同。宗教裡的神是具有人格的,它有意志,也有慾望;而道則不具有人格,但是它卻創造了萬物,主宰了萬物,並順應自然萬物的繁衍、發展、淘汰、新生,所以無為的確切含義應是不妄為、不強為。第二句老子引入人類社會,談道的法則在人類社會中的運用。由於自然界的“道常無為而無不為”,所以老子要求侯王能守道而行,即在朝政方面,也要按照“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來治理國家,從而導引出“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的結論。這裡所說的“鎮”,是征服的意思,而不是用武力手段來鎮壓。

怎樣在人類社會中運用道的法則呢?老子說,治國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則,遵循“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就會達到“天下將自定”的理想社會。大道無為,始終按照自己的軌道運行,可使整個宇宙和諧有序;治國者無為,始終遵循自然法則和社會法則,可使國家大治,百姓安定;自我無為,始終遵守自然之道和人生法則,可使自己健康長壽。在這裡,宇宙、社會、人生是“實”、“有”,自然法則、社會法則、人生法則是“虛”、“無’’,實與虛、有與無是對立統一的關係。因此,欲治實、有,必先守虛、無。自然法則是永恆不變的,所以無為的目的在於尋求“樸”,也就是合乎自然法則的社會法則和人生法則,治國以法,治身以樸,這樣才能夠實現“無為而無不為”的境界。

王弼《道德經注》

道常無為,順自然也。而無不為,萬物無不由為以治以成之也。化而欲作,作欲成也。吾將鎮之無名之樸,不為主也。

無所作為就是順從自然規律。沒有做不到的,萬物都由道的作用而形成。變化而要有所作為,有所作為還要有所成就。我將用無名的原木來鎮住它,而不以自己的力量,所以說不為主。

蘇轍《老子解》

無所不為,而無為之之意耳。聖人以無為化物,化之始於無為而為,而漸至於作。譬如嬰兒之長,人偽日起,故三代之衰,人情之變日以益甚。方其欲作,而上之人與天下皆靡,故其變至有不可勝言者。

苟其方作而不為之動,終以無名之樸鎮之,庶幾可得而止也。聖人中無抱朴之念,外無抱朴之跡,故樸全而用大。苟欲樸之心尚存於胸中,則失之遠矣。

無所不為就是沒有作為的動機。聖人以無所作為來使萬物變化發展,變化開始於沒有作為,逐漸有了想法、動機,而後有了行動。就像嬰兒的成長,人的虛偽與日俱增,所以堯舜禹三代之後美好品德的衰微、人情的變化就越來越嚴重了。當要有所作為的時候,領袖階層和百姓都受到不良影響,所以這種變化有不可言說的一面。

如果這種趨勢剛開始而不被它影響,然後以原木簡單、樸素的品質來鎮住它,就差不多能夠終止這種勢頭了。聖人心中沒有抱持樸素、簡單的意念,在外也沒有抱持樸素、簡單的行動,所以對聖人而言,原木般的樸素、簡單的性質才能完全具備併發揮重大的作用。如果抱持樸素、簡單的心思還在,那還差的很遠呢。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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