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蔣凡處罰結果公佈,搶月餅的開除、出軌只降級,這合理嗎?

文|雪穎

一、鐵面無私,還是避重就輕?

對蔣凡的處罰重嗎?

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公佈了對於蔣凡緋聞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

1、管理層提議並得到合夥人委員會批准,即日起取消阿里合夥人身份。

2、記過處分。

3、降級。職級從M7(集團高級副總裁)降級到M6(集團副總裁)。

4、取消上一財年度所有獎勵。

阿里巴巴官方發佈的消息中,否認了阿里在2016年投資如涵電商的決策與蔣凡有關,並表示,“蔣凡對如涵電商、張大奕所有淘寶、天貓店鋪的經營活動並無任何利益輸送行為。” 這次的處罰,主要是因為由於“個人家庭問題處理不當”,而對於公司聲譽造成了影響。

事件的起因是“花花董花花”4月17號在微博上發佈的一條動態:“再來招惹我老公我就不客氣。”短短的十二個字卻引發了全網關注。因為這條消息指向的當事人是天貓和淘寶總裁蔣凡,一個女人的婚姻保衛戰演變成了阿里巴巴集團的公共危機。第二天,蔣凡在阿里內網道歉,同時懇請公司對自己展開相關調查。

阿里巴巴首席人才官童文紅在發帖下回複稱,蔣凡因家庭事務而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確實非常不應該,應該反思道歉:“無論是誰,都必須遵守公司商業準則,沒有任何例外。”

二、搶月餅和個人作風問題,誰更傷害價值觀?

結果一出,輿論對此有明顯的爭議。一部分的爭議在於對“並無任何利益輸送行為”的懷疑,另一部分的爭議在於這個處罰是否過輕。

“搶個月餅都被開除了,這都還好好的?我仍然記得,搶月餅被開除那條問題下面,多少自稱阿里人在那邊義正嚴辭:從公司章程、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到人際交往等各個角度為公司辯護,同時把被開除的同事踩了一腳又一腳。”在知乎公開討論中,獲得最高讚的回答來自答主答主魯森林林的評論

蔣凡處罰結果最具爭議的就是和“月餅事件”的對比。

2016年9月12日,阿里巴巴安全部和阿里雲安全的5名員工,用編寫腳本代碼方式,在公開秒殺月餅的內部活動“秒到”了133盒月餅。這5名員工在與首席風險官劉振飛和阿里雲總裁胡曉明進行了“坦誠溝通”後,被全部開除。

五名員工中,還涉及前阿里云云盾的安全技術負責人葉敏。

“葉敏是我心目中‘前’阿里巴巴全集團(含螞蟻)在安全攻防技術上的第一人,我的左膀右臂,未來註定是要升p10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這個國家的財富。現在便宜你們這些安全公司了。無語凝噎。” 曾經的阿里雲首席安全研究員吳翰清如此評價到。

葉敏在2010年加入阿里,“你可能只知道淘寶佔據了中國電商的大半壁江山,但是你或許不知道,全國30%的網站都在阿里雲上。而葉敏的阿里雲盾團隊卻只有8個人,他的能力和責任可想而知。” 當時有媒體評價到。

而葉敏自己的回覆也充滿了委屈,他曾在朋友圈流露心聲:“6年多,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做技術,從未在公眾場合說過公司壞話,轉身成了阿里黑“,並自己留言到:“xx,發完竟然想流淚。”

和蔣凡一樣,這次處罰也充滿爭議,並把阿里推向了輿論的風暴眼。

當時的阿里巴巴集團首席人力官蔣芳在內部信中透露,該事件驚動了阿里高層:“集團用4個小時對此事進行了覆盤和討論,逍遙子、戴珊、行癲、振飛,郭靖,王 堅,王帥,馬老師及我都參與其中。”

而最後的結論是,支持開除這五名員工的決定。重罰的原因是“阿里是一家把權力真正下放到每個普通小二手裡的公司”,並提醒員工:“我們必須反覆提醒自己,要善待手中的權力,也像愛惜自己的眼睛一樣愛惜別人對自己的信任,愛惜自己的才華。“

月餅事件也被解讀為阿里巴巴對於價值觀的堅持,蔣芳表示,“引發許多同事擔憂我們對堅守價值觀過於偏執以及會給鼓勵創新的容錯文化造成傷害。實話實說,我們也爭論,糾結,感到難受。”

那麼,寫代碼搶月餅,和因為個人作風問題而影響公司聲譽,哪個更加辜負了“手中的權利、別人的信任、和自己的才華” ? 哪個對公司的價值觀傷害更大?

阿里官方與輿論的觀點看來有普遍的區別。

三、阿里對蔣凡的處罰輕了嗎?

對於一家尤其強調使命願景價值觀的公司,馬雲曾說:阿里所有重大的決定都與錢無關,都與價值觀有關。在去年9月10日,在阿里巴巴20週年晚會的開幕上,阿里公佈了“新六脈神劍”,最新版的價值觀是:

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

因為信任,所以簡單

唯一不變的是變化

今天最好的表現是明天最低的要求

此時此刻 非我莫屬

認真生活 快樂工作

事實上,早在蔣凡之前,就有多名高管因價值觀和利益問題被重罰。

2011年,阿里巴巴B2B公司宣佈,為維護公司“客戶第一”的價值觀及誠信原則,公司清理了約0.8%逾千名涉嫌欺詐的“中國供應商”客戶,經查實,B2B公司直銷團隊員工,故意或者疏忽而導致一些涉嫌欺詐的公司加入阿里巴巴平臺,近百名銷售人員遭到處罰。

時任阿里巴巴集團執行副總裁,兼阿里巴巴企業(B2B)電子商務總裁衛哲,COO李旭暉也因此引咎辭職。

2012年,阿里巴巴集團宣佈,免去閻利珉聚划算總經理職務。後閻利珉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半年後,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2014年,裡巴巴被傳對內披露了一起員工受賄260萬被判刑的處分公告,前阿里集團原人力資源部副總裁王凱因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好處費共計260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相比起來,蔣凡的處罰中明確強調:“凡對如涵電商、張大奕所有淘寶、天貓店鋪的經營活動並無任何利益輸送行為”,僅僅是“個人家庭問題處理不當”。這樣的定性,讓“取消阿里合夥人身份”顯得已經是重罰,但和之前查出來實質問題、被引咎辭職或移交司法的歷屆高管相比,阿里對蔣凡已很仁慈。

“除名是應該的,還應該繼續查下是不是有利益輸出和流量扶持“,微博上一位網友的留言得到了2.1萬的點贊。

另一種聲音認為,阿里此次決定冷靜,並沒有“中了敵人的圈套”。

阿里對於蔣凡的處罰,必然要權衡多方面的因素:價值觀、競爭對手、輿論、蔣凡的價值..阿里對於蔣凡的處理輕了嗎?

利益各方,有著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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