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为什么需要律师见证

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除公证外,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主要形式。遗嘱除公证遗嘱外均需要请律师作见证,或法律专业人士作见证。《继承法》明确规定了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必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进行见证,自书遗嘱没有要求有见证人,但要求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也需要见证人。我曾遇到一个案例,老人81岁时自书遗嘱,老人去世后,受遗赠人根据老人留下的遗嘱主张继承权。但未受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否认该份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不是老人本人签的字系受遗嘱人伪造的遗嘱。因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为查明遗嘱是否是老人亲笔签字,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老人所自书遗嘱的笔迹进行鉴定,但受遗赠人突然无法提供比对样本,老人除自书遗嘱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老人写过字签过名,即便能够证实老人以前曾经写过字也是20年以上的时间了,鉴定机构无法根据20年前的笔迹确认老人现在书写的遗嘱及签名是其本人书写。如果老人在自书遗嘱时有2名以上的见证人能够证实自书遗嘱是老人本人书写,此遗嘱的法律效力便能够确认。故,我们认为作遗嘱如果不是公证遗嘱,建议还是要找2名以上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遗嘱见证为宜,以避免老人书写的自书遗嘱无法证实系本人书面而不被法院采信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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