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再次開徵意見

外匯天眼APP訊 : 4月24日,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發佈公告稱,為建立健全保險領域實名管理制度,規範保險業務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銀保監會起草了《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吸收2018年社會所反饋意見後,近日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再次開徵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個人保險實名制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在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辦理保險業務時,應當依照規定核對其身份證件,並查驗和記錄其實名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和所辦理保險業務的種類、基本內容、投保人實名繳費信息。

銀保監會將指導建立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用於保險實名信息查驗、記錄。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應當與國家相關數據庫實時對接,確保實現保險實名信息真實性查驗要求。保險公司、符合條件的保險中介機構應當確保其信息系統與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實時對接,確保實現保險實名信息及時上傳並接收實名查驗結果反饋。銀保監會負責監督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根據徵求意見稿,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建立後,保單投保、修改保單、辦理保單質 押 貸款、解除保險合同、申請理賠等行為,都需要通過該系統進行相關權益人身份信息的查驗。

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相關規定,或侵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實名信息相關權利,都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違反本辦法,存在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冒用他人名義、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的,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相關規定,納入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分享到:


相關文章: